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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七星御元堂大药房买到的口服液,不知道是否假药 [打印本页]

作者: 一修哥哥    时间: 2020-4-28 09:26
标题: 在七星御元堂大药房买到的口服液,不知道是否假药
本人在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康福路442号,御元堂大药房,买了三盒仁和牌的杞菊地黄口服液,每盒60元,发现其中一盒的液体有泄漏现象,不知道是否是假药还是药品质量不过关!
经水滴信誉查询:该药店属于新昌县仁爱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家有碰到过这种问题吗?



请问一下如何鉴定假药还是质量问题?该如何索赔呢???


作者: 章欣联律师    时间: 2020-4-28 10:20
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作者: 章欣联律师    时间: 2020-4-28 10:24
是否为假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来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因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可以分别起诉或者同时起诉销售者和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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