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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子漏水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XC515551    时间: 2020-5-16 10:52
标题: 房子漏水怎么办?
我家房子住六楼,上面有阁楼别人买的(有改造),经常漏水,向他反映了好几次,从来不问不闻,我也修了几次,费用都是我自已出,昨天晚上下雨又漏啦,我该怎么办?真的没办法只有起诉啦,谢谢律师指点!

作者: 章欣联律师    时间: 2020-5-18 09:01
在居民小区的各种通水管道的管理、维修和养护方面,一般适用“谁管辖、谁养护”的原则。依照相关规定,业主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和养护,如因物业公司未尽到维修养护义务导致他人房屋财物受损,则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我国相关的规章还对房屋漏水的维修责任作了相应的规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保修期为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通常普通房屋和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在相邻各方都没有责任的情况下,漏水的责任就应当由供应商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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