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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检察听证检察开放日 | 新昌检察邀请您“零距离”感受公平正义 [打印本页]

作者: 爱新人士    时间: 2021-6-12 13:20
标题: 检察听证检察开放日 | 新昌检察邀请您“零距离”感受公平正义
# 新昌检察 #为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新昌县检察院开展以“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的主题宣传周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及社会群众代表走进检察院,参与听证活动并参观我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首先,新昌县检察院就一起交通肇事案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由副检察长张莉主持此次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社区调解员、企业代表等参与此次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2021年4月的一天19时许,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从新昌县城区驶往镜岭镇方向,因夜晚视线昏暗,王某未随时注意行人动态,撞上了行人潘某,王某立即下车查看潘某伤势,并拨打120急救电话、110报警电话。不幸的是,潘某因重度颅脑损伤而抢救无效死亡。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天黑看不清道路,94年小伙骑电动车回家途中不慎撞倒行人,是面临起诉被贴上犯罪标签,还是不起诉助其“无痕”回归社会?

新昌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该案时发现,王某第一时间联系救助被害人,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并能自愿认罪认罚。同时,王某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承办检察官经社会调查后了解王某平时表现良好,工作认真踏实。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王某交通肇事案的案情,重点阐述了不起诉的理由。
随后,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社区调解员也就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相对不起诉发表了意见,均同意检察机关对其做相对不起诉。


人民监督员犯罪嫌疑人尚还年轻,据了解平时表现良好,认罪态度也很诚恳,社会危害性不大。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积极抢救被害人。之前也没有犯罪前科。

侦查人员

社区调解员犯罪嫌疑人已经受到了教训,且双方也达成了赔偿协议,希望通过这件事也能教育广大市民,加强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犯罪嫌疑人属于过失犯罪,且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也因此付出了代价,希望检察机关能给他一次机会。

律师

最后,经过评议,新昌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莉宣布决定依法对王某不起诉。

此次公开听证会旨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律师、侦查人员等第三方声音,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下一步,我们也将继续加大刑事案件的公开审查力度,规范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行为,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让司法温度在每一个案件中传递,促进司法办案实现三个效果高度有机统一。”新昌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莉说。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及群众代表参观了新昌县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介绍了该院在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构筑社会化帮教体系等方面的工作举措,特别是在“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具体举措,参观代表纷纷表示希望检察机关通过举行检察开放日、听证旁听等活动,揭开司法机关神秘面纱,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

来源:新昌检察


作者: 企鹅岛才    时间: 2021-6-12 13:45
字好多,没有什么阅读的欲望
作者: 最爱秋天    时间: 2021-6-12 21:45
这个就是交通事故啊
作者: 册马斧头    时间: 2021-6-13 12:26
这小伙有点背啊,电瓶车都能撞死人。。。所以平时多做好事,关键有用。。。这案子没逃逸积极救人赔偿有什么理由起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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