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根据《绍兴市2021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市安全生产第三巡查组于8月30日开始对新昌县进驻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查时间
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
二、主要任务
检查新昌县委、县政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等情况,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巡查重点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4.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6.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
7.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遏重大控较大攻坚战开展情况;
8.安全生产执法和事故查处问责情况;
9.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情况。
三、受理信访范围、方式和时间
(一)受理范围
在巡查期间,巡查组受理反映涉及新昌县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问题的来电、来邮。对其他与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请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反映。
(二)受理方式
1.第三组巡查组受理举报电话:18157506003。
2.电子邮件信箱:
(三)受理时间
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来电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特此公告!
绍兴市安全生产第三巡查组
2021年8月26日
来源:今日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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