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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2021年第2000007号)新昌县白天鹅教育培训中心 [打印本页]

作者: 超正能量    时间: 2021-10-16 08:27
标题: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2021年第2000007号)新昌县白天鹅教育培训中心
新昌县白天鹅教育培训中心:
你单位存在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对本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如果有陈述和申辩意见或者要求听证的,你单位应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绍新民罚字〔2021〕第2000007号)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是小小鱼啊    时间: 2021-10-16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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