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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昌校外培训行业将凉凉?浙江“双减”再出新规!这次矛头直指… [打印本页]

作者: 捕月记    时间: 2021-10-28 17:44
标题: 新昌校外培训行业将凉凉?浙江“双减”再出新规!这次矛头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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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本月29日。


这份稿子从机构设置、场地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和审批登记等方面,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1. 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2.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

3. 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文化艺术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4. 校外培训机构单独办学场所(不含两个以上教学点合计)建筑面积应不少于 300 平方米,教学用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面积的 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其中:舞蹈类、戏剧类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

5. 培训对象含有 14 周岁以下学生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3层。

6. 与升学考试相关的文化艺术培训类机构不算素质类。

前段时间,“双减”减掉了学科类培训,那么现在,对文化艺术类的培训也做了如此规定,意味着什么呢?

在我看来,有以下几点。

一、不让学生从“学科坑”掉到“艺体坑”,意味着几乎所有校外培训行业将变凉凉。

双减之后,学科类培训机构纷纷倒闭、转行,有的转至地下,同时,社会上出现不少新的艺术、体育类机构,这些机构正是看准了双减之后的市场契机,在培养理念上存在功利性导向,在培养手段上存在技术化倾向。

相关部门也很快看到了这些问题,认为不能让学生们刚从学科类补课的坑里跳出来,又掉进艺体考试的坑里。

所以,在“双减”第一阶段在教育部门对校外学科培训进行整顿后,文化旅游部门又对艺术类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规范与治理,可以预计,有关部门还将继续出台对体育、科技类的培训新规定。

二、要么当好体制里的老师,要不就专职去做培训,不可能鱼和熊掌兼得。

前段时间,规范学科类培训后,学科类的老师就断了校外培训的“发财”之路,各地时有打击老师违法培训的新闻出现,有的因此被开除公职。

当时,一些艺体类老师觉得艺术、体育类的培训迎来了春天,自己还可以校外兼职,但最新的规定明确指出:这类校外培训机构同样不得聘用在校老师。

这就意味着,这些老师原有的“兼职梦”将破灭。

三、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要求越来越高,这意味着一大批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将关门,同时,为了满足中小学生艺体类培训的需求,我预计:未来学校内部将大量承担起此类培训,艺体类课的课时量预计也会增加。

同时,艺体类科目未来成为高考选考科目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总的一句话,上面的导向就是:

尽量让孩子在学校里得到全面发展,少去校外培训机构折腾,同时,借此减轻家长的负担,为生育率助一把力。

不得不指出的是,家长绝对不能因此而当甩手掌柜,家长和老师一定要成为队友,即各司其职,又相互补位。

各司其职的是:老师为主管好学业进步,家长为主管好习惯养成。

相互补位的是:老师在校也要关注学生习惯,家长在家也要关心孩子作业。

来源: 管见参考

楼主发帖:

浙江落实“双减”又有新动作。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征求意见稿对于省内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适用范围、场地、设施、人员、课程内容等都做了详细的规范。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管理,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登记后才能开展培训。在本指引实施前已设立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在三年内按本指引要求,重新审核登记。


场地面积上,要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单独办学场所(不含两个以上教学 点合计)建筑面积应不少于300 平方米,教学用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面积的 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 于 3 平方米,其中:舞蹈类、戏剧类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 6 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培训对象含有 14 周岁以下学生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 3 层。


全文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所称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经由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中小学生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戏剧类(戏曲曲艺)、其他艺术表演类等文化艺术类课程培训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与升学考试相关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适用本指引。


二、机构设置

(一)举办者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 会组织、企业或自然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属性, 并具备相应条件。


举办者是社会组织或企业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 单位名单,无不良记录。举办者是自然人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籍,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 犯罪记录。 联合举办的培训机构应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合作方式、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的,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外 商投资企业以及外方为实际控制人的社会组织举办校外培训机 构的,应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机构名称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名称应符合国家行政法规的有关 规定,名称中不得含有歧义或误导性词汇,应符合《企业名称登 记管理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本指引实施前已登记设立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其名 称可以继续沿用。


(三)开办资金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其办学规模相适应的资 金投入,稳定的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应不少于 30 万元。资金和 资产须经法定机构验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 (四)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校外培训机构董事长、理事长或 行政负责人担任。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负责人,应有政治权利和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无违法违规 办学记录,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及以 上学历,且有 5 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不得兼任其它培训机 构的行政负责人。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不少于 3 人 的专职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 程度和 1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会计工 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会计出纳不得兼任。


(五)章程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依法制定章程,应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 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省里的其他相关规定。


三、场地设施

(一)场地性质

举办者应提供与培训类别和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独立使用的 固定场所(含办公用房、教学培训用房和其他必备场地)、设施, 不得选用工业厂房、居民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仓库、车库、 夹层、违章建筑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举办者以自有场所 举办的,应提供办学场所的产权证明材料;以租用场所办学的, 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协议)。租赁期限一般应不少 于 2 年。


(二)场地面积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单独办学场所(不含两个以上教学 点合计)建筑面积应不少于 300 平方米,教学用房建筑面积应不 少于办学场所建筑面积的 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 于 3 平方米,其中:舞蹈类、戏剧类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 低于 6 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培训对象含有 14 周岁以 下学生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 3 层。


(三)设施设备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培训类别、培训层次、培 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器材资料等。采光和照明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落实好青少年近视防控要求。 音乐类培训教室应做好室内音效和隔音设计,一般应配备钢 琴、多媒体等教学设施。 舞蹈类、戏剧类培训教室层高应不低于 3.5 米,地面应铺设 舞蹈专用地胶,应配备通长照身镜和可升降把杆等设施设备。 美术类培训教室应设北向采光或设顶部采光,应采用高显色 性光源。


(四)安全要求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 保、卫生等管理规定要求。办学场地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并依法通过房 屋安全鉴定、消防行政许可(备案),采光、照明、通风、给排 水达到要求。要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 应急处置演练。培训机构须通过购买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 解安全事故风险。


四、从业人员

(一)基本条件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专 业技能和培训能力,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 其中聘用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证 明。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外籍人员应持有《外国 人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证件。


(二)人员配备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根据所开设艺术类专业培训项目及规模,配齐具有相应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的专兼职教师, 其中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 50%。专业理论课、专业课的标准参照艺术 类高校同专业生师比标准执行。专业理论课、专业课每班次专职 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 5%。


(三)人员管理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与聘用的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 对初次招用人员,应当开展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要求拟招用从业人员提供无违 法犯罪证明和诚信等材料。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从业资格、从教经历、任教课程等信息应在机构培训场所及平台、网站显著位 置公示,并及时在统一监管平台备案。


五、培训内容

(一)课程内容要求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制定与其培训项目和专业相对应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课程教学内容。课程内容需符合党的教 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 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落脚点,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文化艺术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 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二)培训材料要求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制订与课程相配套的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培训教材可选用正式出版物或自编教材,教材(含 省编)及相配套的资料库、视频等培训材料应递交行政主管部门 报备。正式出版的培训材料,在培训机构招生简介、网站平台上予以公示。采用自编教材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建立审核、选用使用及人员资质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 所有培训材料应存档保管、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相应培训材料使用完毕后 3 年。


六、审批登记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由所在县 (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先审核并办理“办学许可证”,然后, 再由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分别负责登记发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具体要求和流程由相关审批、登记部门制定。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登记后才能开展培训。


七、附则

本准入指引为基本要求,各设区市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本 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的具体设置要求、审批登记办 法和流程,并报省文化和旅游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局备案。 本准入指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在本指引实施前已设立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在三年内按本指引要求,重新审核登记。 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关于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来源:都市快报

原标题:浙江“双减”出新规!《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正在征求意见中



作者: 捕月记    时间: 2021-10-28 17:47
来提意见吧!
作者: 九歌乐康希    时间: 2021-10-29 09:19
这是要严控了
作者: 星星上的点    时间: 2021-10-29 09:19
说实话不是很懂
作者: 额头发光的猫    时间: 2021-10-29 09:19
也就是要加入管制吧
作者: 划过天边的云    时间: 2021-10-29 09:19
艺术培训机构的好日子也到头
作者: 爱新人士    时间: 2021-10-29 09:19
培训内容有些就换个名字,换汤不换药
作者: 对来邦起造    时间: 2021-10-29 09:20
新昌还好吧,我是没感觉
作者: 故事人家    时间: 2021-10-29 09:21
这年头的双减有效果吗
作者: 盒希妮妮    时间: 2021-10-29 09:21
不得高于三层是好的
作者: 朵朵茜    时间: 2021-10-29 09:21
新昌艺术类的不多吧
作者: 纪念新昌宾馆    时间: 2021-10-29 09:22
看看了
作者: 山里靠头子    时间: 2021-10-29 09:23
都要进行登记
作者: 山鬼    时间: 2021-10-29 09:38
可以改为民办学校
作者: 龍哥哥    时间: 2021-10-29 09:46
每个行业都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尝到了甜头的人是不会放弃滴.
作者: 鞑靼    时间: 2021-10-29 11:11
我只关心收费标准
作者: 我就是马甲    时间: 2021-10-29 11:15
规定出来太慢了,已经有培训机构开出来了
作者: 默念微凉    时间: 2021-10-29 12:20
一大批培训行业的人流入私企了
作者: 清风几何    时间: 2021-10-29 13:21
某思维不是换了个名堂~
作者: swx    时间: 2021-10-29 14:58
把考公培训也禁一下吧
作者: 美丽的阳光    时间: 2021-10-29 17:58
文化和旅游怎么搞在一起了,这个机构设置不行,旅游应该划给建设局
作者: 美丽的阳光    时间: 2021-10-29 17:59
美丽的阳光 发表于 2021-10-29 17:58
文化和旅游怎么搞在一起了,这个机构设置不行,旅游应该划给建设局

或者自然资源局
作者: #流金岁月#    时间: 2021-10-29 20:10
金思维教育怎么样了
作者: 你若盛开    时间: 2021-10-29 22:45
#流金岁月# 发表于 2021-10-29 20:10
金思维教育怎么样了

还在办
作者: 拥抱秋天    时间: 2021-10-30 01:36
可以学新昌的金。。。.,改为非盈利性机构啊
作者: 寒丫宝儿    时间: 2021-10-30 08:11
支持
作者: 早安荼蘼    时间: 2021-10-30 08:44
三、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要求越来越高,这意味着一大批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将关门,同时,为了满足中小学生艺体类培训的需求,我预计:未来学校内部将大量承担起此类培训,艺体类课的课时量预计也会增加。

肯定会出现外包的艺术培训 挂靠在学校 这东西不从源头取消是没有用的
作者: 惊蛰天问    时间: 2021-10-30 20:32
看看闹热。
作者: 瘌子花头透    时间: 2021-10-31 13:58
给别人留条活路吧。

李*成怎么出道的,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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