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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新昌人民法院发出新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实现反家暴闭环管 [打印本页]

作者: 独露    时间: 2022-1-12 16:06
标题: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新昌人民法院发出新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实现反家暴闭环管

惶惶不可终日的谢女士终于安心了!近日,谢女士收到了新昌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了这个,她可以不再担心继续受丈夫陈某的家暴和骚扰。这也是2022年新昌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8年,谢女士与陈某相识仅一个月旋即“闪婚”。婚后,谢女士才惊觉丈夫陈某有严重的酗酒习惯,经常在醉酒后动手打她,甚至影响到她与前夫生育的两个子女。起初,她碍于颜面不敢报警,2019年8月,在频繁遭遇各种形式的家暴后,谢女士终于选择报警维权,新昌县公安局向陈某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然而此后陈某非但没有及时改正自己的行为,反而变本加厉地对谢女士及其女儿进行家暴和骚扰。

了解到谢女士的情况后,新昌法院与县反家暴协会、县公安局、羽林街道妇联等相关单位对谢女士和陈某展开联合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向谢女士介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再三叮嘱,如果再次遭遇家庭暴力,可以立即联系法院,法院会第一时间为她出具保护令。经过各部门调解,陈某当场表示将痛改前非,不再酗酒和欺凌谢女士。



但是好景不长,今年1月2日,陈某再次来到谢女士工作地对其实施暴力。1月5日,谢女士向新昌法院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1月6日,根据谢女士提交的证据以及申请事项,新昌法院即作出“保护令”:一、禁止陈某对谢某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二、禁止陈某骚扰、跟踪、接触谢某。

同时,为了防止人身安全保护令“遇冷”,新昌法院向陈某所在的村委会、反家暴协会、羽林街道妇联、羽林派出所、沃洲派出所均送达了保护令,以此形成多方联动,真正发挥保护令的实效。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专门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而设立的一种法律救济措施,它通过一系列的隔离措施,在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建立起一道屏障,起到预防暴力发生或再次发生的作用。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依附于诉讼,可以单独申请。也就是说,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单独向法院申请。本次谢女士的案例就是申请人在未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下提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家庭暴力并非就是男方殴打女方,父母、老人、未成年人等家庭成员都是我国家庭暴力的首要受害者。案例中对陈某采取强制措施,实质上也是对家中未成年子女的一种保护。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顺应时代发展的大势所趋,提出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不得有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等,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有利于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法官提醒:遭遇家庭暴力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来源:新昌司法
原标题:《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新昌人民法院发出新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实现反家暴闭环管理

作者: 明月夜    时间: 2022-1-12 16:17
这样啊
作者: 五师寂灭    时间: 2022-1-12 16:51
这个图片宣传明显有问题,不能默认家暴就是男人打女人,这是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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