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并投入使用。副县长、公安局长章晓东,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斌参加揭牌仪式。该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县公安局与县检察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监督制约与协助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活动,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
仪式上,章晓东与张斌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并签署《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试行)》协议。双方还就如何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交换意见,围绕侦查监督、提前介入、协作配合机制等方面进行交流讨论。
据了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由县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和公安法制部门民警共同负责。按照依法履职、相互尊重、保证质效、传承创新的原则,该办公室承担着双方工作对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责。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是对“检警”常态协作新模式的有力探索,标志着“检警”关系进入新阶段,有效增强了“检警”协作配合的深度和广度。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将秉持“共建共享、求同解异、相互配合”理念,着力打通“侦、捕、诉”绿色通道,全面开启合作共赢新篇章。
今后,公安机关将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与检察机关在案件定性、刑事侦查等环节的协作配合;完善运行机制,用好协作配合平台;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共同提升刑事办案质效,做到共同把关、共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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