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信息港

标题: 涉疫违法行为“零容忍”! [打印本页]

作者: 白马时光    时间: 2022-4-5 10:38
标题: 涉疫违法行为“零容忍”!
当前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在这绍兴社会各界团结一心

全力筑好疫情“防控墙”的时刻


个别人员和场所


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给疫情防控工作

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新昌  
2022年3月23日至3月30日期间,吴某某在居家隔离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前往多地。吴某某被新昌县公安局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16日,王某某在接到隔离通知后,屏蔽联系方式,躲藏于某工地生活区,违反防疫规定要求。王某某被新昌县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越城 
  
2022年3月21日,徐某某在越城区上公交车后未出示健康码,公交司机在劝说无果后报警。在民警告知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且多次劝说后,徐某某仍拒绝下车。徐某某被越城分局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柯桥
2022年2月11日,赵某某在明知自己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情况下,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擅自外出与他人接触,并在对其询问过程中,故意隐瞒相关行程。赵某某被柯桥分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诸暨    
2022年3月29日,周某某从杭州市萧山区驾车返回诸暨。周某某知道高速出口有公安机关防疫检查,为拒绝接受检查,驾车逃离。周某某被诸暨市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2022年3月23日,崔某驾车至诸暨市高速出口处,崔某无法提供核酸证明并谎称返程,实则驾驶车辆擅自进入诸暨市内。崔某被诸暨市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嵊州  
2022年3月22日,刘某某在居家隔离期间私自驾驶汽车外出,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刘某某被嵊州市公安局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绍兴公安群蓝星

作者: 绷爬吊    时间: 2022-4-5 10:41
又来




欢迎光临 新昌信息港 (https://www.zjxc.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