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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满大街晃悠的害人精们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情绪闹闹    时间: 2022-6-15 19:26
标题: 满大街晃悠的害人精们
身为一名曾经的产科护士说说我在产科遇到的常见例子,注意,是常见。(鉴于国家医疗系统要求对患者信息保密,医务人员在患者明确告知要求隐瞒下,通常不能告诉其家属和他人患者病史)

1.一个女生,很明显剖腹产伤口,隐瞒病史,告诉自己老公和我们,这是阑尾炎手术伤口。(两种伤口不同)。我们私底下再沟通,告诉我们做过剖宫产手术。还有顺产过隐瞒的,内诊时怎么看都有个侧切伤口,患者坚持自己第一次怀孕。急产,孩子生下来后胎盘粘连子宫收缩乏力,产后大出血。后来一问孕7产1(在这里告诉大家,不要给医生护士隐瞒病史。)这是老公都不知道的。

2.印象很深的一个女生,头胎在我的主管床位住着,孩子生下来,她老公悄悄告诉医生自己大三阳,需要给孩子打免疫球蛋白。过了一年,生二胎,又在我的主管床住,同样的戏码又上演了一场。印象最深的是她问给孩子打的什么药,他老公说,买的进口疫苗。对这位男士我深深地鄙视。对用生命给自己生了两个孩子的老婆隐瞒至此,大三阳的传染性相对较强,哪怕你告诉媳妇让她打上疫苗防止感染也是好的呀。

3.女生乙肝,女生全家知道,要求打疫苗,男生家里都不知道的也很多。

4.男方梅毒,女方直到产检才发现梅毒感染的好多例

5.女方梅毒病史,男方不知道的。

.....例子很多。

我知道的互相给对方坦白传染病病史的,上班4年至我离职不超过20人。大多数都是不知道的。所以结婚前一定要悄悄瞄一瞄对方的体检报告。

另,不要攻击医护人员帮忙隐瞒,这是写在我们执业要求里面的,有相关的制度,要不然别人和我们打官司都是人家胜诉。如果可以说,我们比谁都想说。

(转)

作者: 小情绪闹闹    时间: 2022-6-15 19:34
新的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该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诉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可以像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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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这样的“婚姻”中的性伴侣处感染艾滋病了,这种赔偿又有多少意义?
作者: 小情绪闹闹    时间: 2022-6-15 19:36


作者: 你若盛开    时间: 2022-6-15 20:17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06-15 19:34
新的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该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诉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可以像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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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这样的“婚姻”中的性伴侣处感染艾滋病了,这种赔偿又有多少意义?

可是乙肝不算
作者: 小情绪闹闹    时间: 2022-6-15 21:00
你若盛开 发表于 2022-06-15 20:17
可是乙肝不算

法律似乎总是鼓励侵权,打压受害人抗争。

比如,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名义袒护了未成年罪犯,却不保护被未成年罪犯侵害的未成年受害人,要知道,在未成年犯罪对象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未成年人。

比如,自卫很难得到支持。
作者: 哈哈啊一    时间: 2022-6-16 17:47
你又是复制黏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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