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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案释法 | 超载车辆在高速口抛卸石块,罚! [打印本页]

作者: 久睡成瘾    时间: 2022-6-26 14:24
标题: 以案释法 | 超载车辆在高速口抛卸石块,罚!
2022年6月20日上午10时,群众举报:尖山、回山高速道口连接线有车辆驾驶员在公路上抛卸石块。经现场勘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执法人员责令驾驶员及时清理抛卸石块,并对其进行相关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在我县尖山、回山高速连接线,很多大型运输车辆为了便于附近上高速,把限载超重部分渣土及石块倾倒在高速进口及沿线的避车道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倾倒石块的位置接近高速公路匝道口,白天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等不良后果;晚上行车视野不够清晰,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自今年1月以来,县交通运输局公运部门出动大量人力物力及机械设备,平均每一个月需要清理违规倾倒石块10余次。近期该现象愈发严重,甚至有时公运部门在清理路面石块,运输车辆又在旁边倾倒石块,对过往车辆造成了潜在危险。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加强道路巡查,严厉整治超载车辆在高速口抛卸石块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我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我爱新昌

作者: 夏日巡游手册    时间: 2022-6-26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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