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8-17 15:34
不用拆。爱报警报警。这是你的合法权利。
梦醒笑黄粱 发表于 2022-08-17 16:16
如有视频录像功能,好像是侵犯他人隐私的,是要拆除的。所以别搞的那么明目张胆就好了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8-17 15:36
凡是标榜“隐私”的,都是有很多见不得人的东西的,估计偷相好吧?
月落乌啼 发表于 2022-08-17 17:35
公众场合的难道都要拆了。过道属于公共场所把。



不再流浪 发表于 2022-08-17 18:06
万一有人去送礼,刚好被拍到呢
95003 发表于 2022-08-17 19:00
类似案例:侵犯,应拆。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小李夫妇在自家门前安装的监控摄像头使邻居大妈家的进出情况都处于监控之下,侵犯了大妈的隐私权。同时也认定被告入户防盗门占用了公共通道,安装在上面的监控摄像头实质为安装在公共区域内的监控设备,对包括原告在内的在公共区域通行的人员造成妨碍。因此,判令小李夫妇拆除其门前的摄像头。
小李夫妇不服,提起了上诉,但是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08-17 16:39
大庭广众,隐私个啥?
Lzt225 发表于 2022-08-17 21:34
不要太自以为是!
咸猪手 发表于 2022-8-17 19:19
是不合适,被监视的感觉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08-17 15:36
凡是标榜“隐私”的,都是有很多见不得人的东西的,估计偷相好吧?
九曲十八弯 发表于 2022-8-17 21:31
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叫门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8-17 21:38
你才自以为是。你去把街上的摄像头都投诉了?把天网工程拆了?
都是些猥琐小人嚷嚷“隐私”,正常人自己 ...
兔司令 发表于 2022-8-17 21:23
换位思考吧要是邻居装个监控对准你家门,这年头谁不流行TGQ
95003 发表于 2022-08-17 19:00
类似案例:侵犯,应拆。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小李夫妇在自家门前安装的监控摄像头使邻居大妈家的进出情况都处于监控之下,侵犯了大妈的隐私权。同时也认定被告入户防盗门占用了公共通道,安装在上面的监控摄像头实质为安装在公共区域内的监控设备,对包括原告在内的在公共区域通行的人员造成妨碍。因此,判令小李夫妇拆除其门前的摄像头。
小李夫妇不服,提起了上诉,但是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08-17 21:38
你才自以为是。你去把街上的摄像头都投诉了?把天网工程拆了?
都是些猥琐小人嚷嚷“隐私”,正常人自己门口有摄像头,高兴还来不及,免费防盗。
山高任鱼游 发表于 2022-08-17 21:59
将心比心吧,假如主角是你,发生在你身上,你也会有抵触的
互相伤害自己注册噶撤心 发表于 2022-08-17 20:25
有录像功能且拍到别人,应当征得对方同意后再装
这是基本的道理和礼貌,如对方介意应当谅解并调整角度不要拍到对面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08-17 21:38
你才自以为是。你去把街上的摄像头都投诉了?把天网工程拆了?
都是些猥琐小人嚷嚷“隐私”,正常人自己门口有摄像头,高兴还来不及,免费防盗。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08-17 19:28
又是一个南京王浩式愚蠢法官。
法官的错误判决影响极其恶劣,流毒无穷。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08-17 16:39
大庭广众,隐私个啥?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08-17 19:28
又是一个南京王浩式愚蠢法官。
法官的错误判决影响极其恶劣,流毒无穷。
不再流浪 发表于 2022-8-17 18:06
万一有人去送礼,刚好被拍到呢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08-17 16:39
大庭广众,隐私个啥?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08-17 19:28
又是一个南京王浩式愚蠢法官。
法官的错误判决影响极其恶劣,流毒无穷。

月落乌啼 发表于 2022-08-18 08:49
拍到没关系,我不公布不就好了。
Lzt225 发表于 2022-08-17 21:34
不要太自以为是!

僤纯100‰ 发表于 2022-08-18 01:17
我们村口的摄像头拍我的时候可没征得我同意

不再流浪 发表于 2022-8-18 21:59
人家凭啥相信你会保守秘密呢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08-17 16:39
大庭广众,隐私个啥?
月落乌啼 发表于 2022-08-19 09:42
所以。你可以要求商场把监控都拆了。
不再流浪 发表于 2022-8-19 16:55
商场是公共场合吗,你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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