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来一枝花 发表于 2022-11-08 10:02
五马公园里的这起凶案吧?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2-11-08 13:13
要不是凶手看上了人家房子,这陈年旧案还翻不了了。
自由之声 发表于 2022-11-08 15:01
当时悬赏伍万元也没有破案,警方五马园周围入户调查走访没有找到线索
,社过石痴 发表于 2022-11-09 05:58
人在做,天在看!作恶总有报。
我叔未婚独居,2011年病故,他几个朋友起了坏心思,趁我了理葬事不注意偷走叔叔的所有证件包括房产证,伪造了一份遗嘱,对外公开以150万元出卖叔的房子,言明葬事剩下的钱由他们几个人分,由于有我在(叔的房子土改时也有我的名字)无人敢买,他们无计可施把我告到社区、县法院大调解办公室,律师查看他们的遗嘱为无效,我是唯一合法继承人,最后判我叔丧葬费我承担,房子归我管理使用。此事我被他们多弄走近20万钱,但还了一个公道。其中一个人因被左右邻居骂,住不下去,只好搬走。这就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总有报!”

就不理你 发表于 2022-11-12 10:45
被抓好几年了吧,咋才判死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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