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11-15 21:15
店内视频是怎么回事?也是假的?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5 21:45
一个是侵犯隐私权,一个是诬告陷害罪。民法和刑法,你觉得哪个严重?这个造假的截图行为非常恶劣,给她放个寻衅滋事罪也是不为过的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11-15 21:54
不是隐私权的问题,这是人身威胁!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5 21:45
一个是侵犯隐私权,一个是诬告陷害罪。民法和刑法,你觉得哪个严重?这个造假的截图行为非常恶劣,给她放个寻衅滋事罪也是不为过的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11-15 22:09
画匠父子居然口称“弱势群体”了?私自录下顾客视频,并在论坛公布,有这样的“弱势群体”?感情好事都让你画匠占尽了?!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09:19
这边建议你先去学一下法,公布视频照片什么的只是侵犯隐私权,最多只是罚点钱,而那个造假截图的是触犯了刑法,要记录档案的那种。
不是谁的小马甲 发表于 2022-11-16 09:21
有没有造假也不是我们说了算的,这个真实性也不是我们所能知道的,在一切都没有公布的情况下,也不能直接盖棺定论说人家截图造假吧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09:24
公安部门不是已经调查清楚了吗,接下来就是法院的事情了
不是谁的小马甲 发表于 2022-11-16 09:37
你知道内幕?满足一下我们这些吃瓜群众呗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09:42
不知道啊,我只是建议商家可以起诉。而且,从版主道歉这一点看,信息港后台肯定也是有了答案的,茶餐厅威胁不成立的话,合理推测那必然就是截图是造假的了
不是谁的小马甲 发表于 2022-11-16 09:43
版主道歉是个人行为,这难道还能代表信息港不成?
没有秋天 发表于 2022-11-16 09:44
只是推测,合不合理我不说,你就说公安部门已经调查清楚了?这样不对吧。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11-16 09:48
标题误导!
难道你们茶餐厅没有鸡爪限量供应?没有菜不够要分给其他客人?没有私自拍摄食客进食视频并于信息港公布视频截图?
你们这样的店家是新昌餐饮业的耻辱,严重败坏了新昌餐饮行业形象,极大破坏了旅游城市建设和文明城市建设。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09:46
首先,她没有发言,没有必要道歉。其次,她道歉的不是她自己,而是因为信息港在舆论上的错误引导,同时信息港也发现了新注册的那个号的截图是假的。所以,我认为她是代表信息港道歉的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09:48
公安部门没调查清楚,为什么有人来道歉呢。无非是公安部门建议私了,但是这是违背法治的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09:50
我不是店家,就事论事而已,你这么歇斯底里又是干什么
不是谁的小马甲 发表于 2022-11-16 09:51
信息港可没有引导我们围观群众任何言论,你这高度上升的有点可怕了。你怎么知道信息港查到威胁截图是假的?能否让我们吃瓜群众吃一个完整的瓜?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11-16 09:51
我在就事论事,你那么歇斯底里算什么?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11-16 09:48
标题误导!
难道你们茶餐厅没有鸡爪限量供应?没有菜不够要分给其他客人?没有私自拍摄食客进食视频并于信息港公布视频截图?
你们这样的店家是新昌餐饮业的耻辱,严重败坏了新昌餐饮行业形象,极大破坏了旅游城市建设和文明城市建设。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09:52
信息港对于消息的审核及其真实性需要负法律责任,如果放任造假行为发生,需要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不是谁的小马甲 发表于 2022-11-16 09:54
港友个人言论还上升信息港,难不成他们一个个去核实真假,去做wj的活儿?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09:53
你自己看下你的评论,有没有逻辑,我说法治,你说道德,还不够证明你已经彻底凌乱了吗
不是谁的小马甲 发表于 2022-11-16 09:54
港友个人言论还上升信息港,难不成他们一个个去核实真假,去做wj的活儿?
还用“严重败坏了公众对于消费者群体的信任”这种混账话糊弄人。八楼赏月 发表于 2022-11-16 09:54
法治是道德的底线,我杠一下,你的意思是开店可以只遵法治不讲道德?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09:54
看来你也是个法盲,建议熟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八楼赏月 发表于 2022-11-16 09:58
如果楼主是店家马甲,我真诚建议别说了,既然已经报警,一切自有公论,不会公关,冷处理才是最佳手段。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0:01
别给别人乱扣帽子了,支持店家就是店家吗?真不明白是什么教育培养了这种二极管精神

八楼赏月 发表于 2022-11-16 10:02
你才二极管你全家都二极管,拜拜了您嘞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0:03
这就急了,你未免太玻璃心了一点
八楼赏月 发表于 2022-11-16 10:05
你能讲我我不能讲你,否则就是玻璃心??哈哈哈哈哈,牛啤。




南航十三郎 发表于 2022-11-16 11:04
别吓唬小朋友。
诬告陷害罪立案标准:
正义从不缺席 发表于 2022-11-16 11:27
看你这样就是百度搜来的- - 案件的审理的过程中, 首先要判定的是当事人是不是违法了,是否有罪过行为,存在违法行为的才会根据对社会,对对方造成的影响,给予立案处理,立案后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量刑
1.消费者真实消费客观评价不涉及违法不涉及诬告
2.商家公共平台发布消费者的用餐监控截图涉及违法
正义从不缺席 发表于 2022-11-16 11:27
看你这样就是百度搜来的- - 案件的审理的过程中, 首先要判定的是当事人是不是违法了,是否有罪过行为, ...
正义从不缺席 发表于 2022-11-16 11:27
看你这样就是百度搜来的- - 案件的审理的过程中, 首先要判定的是当事人是不是违法了,是否有罪过行为,存在违法行为的才会根据对社会,对对方造成的影响,给予立案处理,立案后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量刑
1.消费者真实消费客观评价不涉及违法不涉及诬告
2.商家公共平台发布消费者的用餐监控截图涉及违法
东宝居士 发表于 2022-11-16 11:04
逻辑混乱,驴唇不对马嘴,楼主你这样一搞,是把商家往火坑里推
冷处理的基调不能变!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1:32
刚刚在开车,和你回复下吧,消费者假截图诬告说商家威胁消费者这一行为,是不是犯罪行为?商家是违法,消 ...
你不是只关心消费者假截图犯罪,你是只关心商家了。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3:05
商家怎么样关我什么事情,我只关心造假控告的行为,不符合公平正义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2-11-16 13:09
所以你这个自称法律人,商家违法只字不提,顾客违法你扩大制造恐慌。居心何在?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3:10
我不是提了吗,商家侵犯了是隐私权,顾客是犯罪,性质完全不一样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2-11-16 13:11
100句话,提了一句。然后后面又说你只关注消费者违法,商家不关你事。呵呵……
你的立场其实已经很鲜明了。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3:10
我不是提了吗,商家侵犯了是隐私权,顾客是犯罪,性质完全不一样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2-11-16 13:12
你还提了弱势群体呢。你看下面商家说的这句话,商家是不是弱势群体?
新昌就这么点大。我觉得做人还是掂一掂自己有多少斤两他家店开不下去也还是有赚钱的路子。楼主可能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仔。网络还是网络你也靠不了网络吃饭。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3:14
打工仔怎么了,打工仔就不能关注犯罪事实了吗,你们对一个犯罪行为包容度这么大就因为是消费者吗?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2-11-16 13:15
你先看明白了这话谁说的。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2-11-16 13:15
你先看明白了这话谁说的。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11-16 13:17
是它主子说的。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3:18
哦哦你说商家啊,对啊,商家随你们谴责,事情刚开始的时候我也谴责了,你可以去搜下,但是后行为和前行为 ...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3:18
哦哦你说商家啊,对啊,商家随你们谴责,事情刚开始的时候我也谴责了,你可以去搜下,但是后行为和前行为 ...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2-11-16 09:48
标题误导!
难道你们茶餐厅没有鸡爪限量供应?没有菜不够要分给其他客人?没有私自拍摄食客进食视频并于信 ...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2-11-16 13:22
我不知道你以前说了什么。反正从你这个帖子,以及帖子里的回复,我明显觉得你是有立场的,而且是只捉顾客犯罪不提商家违法,甚至还说商家是弱势群体。有那种回复的弱势群体吗???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1:32
刚刚在开车,和你回复下吧,消费者假截图诬告说商家威胁消费者这一行为,是不是犯罪行为?商家是违法,消 ...
正义从不缺席 发表于 2022-11-16 13:53
看你的回复,专业性不是很强,抛开全局单体讲理法不应该是学法律人的作为 其次当消费者受到不法的侵害时有权保留好相关的证据, 做为商家如果对现有的指控有异议时可以找相关部门处理,而不是发监控截图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4:01
我有抛开全局来看吗,我贴子里也讲了,商家只有一个违法行为,就是放视频截图,这只是侵犯了隐私权。而顾客的犯罪行为,即捏造截图来对商家进行控告,这个需要保留什么证据?我看你根本没有搞清楚顾客的犯罪事实,却直接分析商家的前行为,你这不是也是抛开全局来看单一行为吗
南航十三郎 发表于 2022-11-16 11:41
对。只给一只鸡爪是不是事实就行了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4:01
我有抛开全局来看吗,我贴子里也讲了,商家只有一个违法行为,就是放视频截图,这只是侵犯了隐私权。而顾 ...
正义从不缺席 发表于 2022-11-16 14:32
我所发表的都是可以直接指向现有的证据,不做未确定事实的揣测,你确定只是侵犯了隐私权而已吗?看看我回复你标红字的部分
不是谁的小马甲 发表于 2022-11-16 14:17
我还是想问问你,你怎么就确定顾客的截图是捏造的?一切基于这个基础再往下展开讨论
正义从不缺席 发表于 2022-11-16 14:23
在得到不良的反馈时,商家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内部自查,核查消费者反映问题是否存在,与消费者的歧义点在哪,产品宣传(主餐限量其他餐品不限量)消费者用餐时是否得到了这样的服务? 商家如果还在试营业阶段还有很多要完善的地方 完全可以虚心接受消费者的建议出整改广告。消费者的诉求其实很简单我花了钱就应该得到该有的服务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5:22
信息港里有内部知情人士,你去问问他们就行,公安局早就调查清楚了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5:21
消费者的行为你再去看过,你说的那个截图和我说的那个截图所指向的客体不同,事实上,我说的那个截图是消 ...
丁丁牛奶123 发表于 2022-11-16 15:25
老是把矛头推向信息港,你的目的是?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5:22
信息港里有内部知情人士,你去问问他们就行,公安局早就调查清楚了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5:31
网络服务提供者未采取必要措施,对于扩大的影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信息港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理所当然应该澄清事实,杜绝虚假诬陷情形
绘清家茶餐厅 发表于 2022-11-16 15:33
感谢楼主就这件事情发贴。如果我们店铺犯了错同样会有相关机关给予处罚。但是目前事情明了。不用与好事之人做过多争辩,清者自清。相关机关就算给出公示结果依然不影响一群好事之人的偏激言论。静默等待公开结果即可。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5:25
我说的和消费者诉求有什么关系?诉求是一个方面,难道因为诉求的存在可以捏造商家威胁吗,这难道不是侵犯 ...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5:21
消费者的行为你再去看过,你说的那个截图和我说的那个截图所指向的客体不同,事实上,我说的那个截图是消费者捏造商家透露其女儿信息并威胁的截图,你讲的只是对于商家的评价,讲了半天你为什么总是避重就轻
不是谁的小马甲 发表于 2022-11-16 15:34
静待!我们也非常希望看到结果,可以还你们双方公正,而不是任由一帮人在这里胡乱猜测胡乱道歉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5:21
消费者的行为你再去看过,你说的那个截图和我说的那个截图所指向的客体不同,事实上,我说的那个截图是消 ...
不是谁的小马甲 发表于 2022-11-16 15:36
你能不能不打哑谜,亮**告诉我们消费者的截图你怎么知道是假的?消费者就餐的监控截图又是怎么流露出来的?
绘清家茶餐厅 发表于 2022-11-16 15:37
涉及复杂我们也急于给出一个结果。但是如果我们追究到底也会毁人一生。已到公诉案件的程度
绘清家茶餐厅 发表于 2022-11-16 15:37
涉及复杂我们也急于给出一个结果。但是如果我们追究到底也会毁人一生。已到公诉案件的程度
绘清家茶餐厅 发表于 2022-11-16 15:33
感谢楼主就这件事情发贴。如果我们店铺犯了错同样会有相关机关给予处罚。但是目前事情明了。不用与好事之人 ...
不是谁的小马甲 发表于 2022-11-16 15:36
你能不能不打哑谜,亮**告诉我们消费者的截图你怎么知道是假的?消费者就餐的监控截图又是怎么流露出来的?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5:39
你去问问版主那两个道歉的人吧,谁会无缘无故道歉?你就等着公安机关公布好了,我发帖的目的不就是看你们之前几个没有调查就说商家威胁的行为可笑吗?你现在也未免太双标了一点
不是谁的小马甲 发表于 2022-11-16 15:40
毁人一生毁的是威胁截图里的威胁者,还是发布餐后体验及道歉声明的食客z?
绘清家茶餐厅 发表于 2022-11-16 15:45
发布信息的威胁者是属于自导自演,为同一人,这一行为已经是达到了公诉案件的标准,番茄的所谓找领导也是毫无此事,监控截图流出事项我们会接受相关部门给出的处罚。具体内容我们不方便过多透露。等待结果就可以了。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5:25
我说的和消费者诉求有什么关系?诉求是一个方面,难道因为诉求的存在可以捏造商家威胁吗,这难道不是侵犯 ...
正义从不缺席 发表于 2022-11-16 15:55
你能发出这段话,我都怀疑你真的是学过法律吗?消费者一旦付了钱就就和商家两者之间形成的是买卖合同关系,商家要对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服务
正义从不缺席 发表于 2022-11-16 15:55
你能发出这段话,我都怀疑你真的是学过法律吗?消费者一旦付了钱就就和商家两者之间形成的是买卖合同关系,商家要对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服务
kkk.siom 发表于 2022-11-16 15:58
人才,我讲刑法你讲民法。每个行为都是独立看的,难道因为民事上有错在先就可以犯罪了吗?
小鳄鱼 发表于 2022-11-16 16:04
人才我问下论坛有好几只臭虫污蔑我没房买不起房可以起诉赔偿不。
| 欢迎光临 新昌信息港 (https://www.zjxc.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