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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倒卖这个有风险 [打印本页]

作者: 天姥之神    时间: 2022-12-29 09:02
标题: 倒卖这个有风险
有些钱挣不得


作者: 我来新昌走一趟    时间: 2022-12-29 09:11
发灾难财啊
作者: 梦醒笑黄粱    时间: 2022-12-29 09:18
现在秋后算账很容易的
作者: 史珍香    时间: 2022-12-29 09:37
朋友圈好几个
作者: 天姥之神    时间: 2022-12-29 09:41
需要到达一定额度就可以留案底了
作者: 此生无悔    时间: 2022-12-29 10:51
认为价高了,我可以不去买。货呢要的,买了后又去举报,鄙视这种人品
作者: 天姥之神    时间: 2022-12-29 10:56
此生无悔 发表于 2022-12-29 10:51
认为价高了,我可以不去买。货呢要的,买了后又去举报,鄙视这种人品

学个法: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
  (一)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二)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有前款第一项情形、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未经许可擅自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单位提出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
作者: 此生无悔    时间: 2022-12-29 15:41
天姥之神 发表于 2022-12-29 10:56
学个法: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
  (一)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二)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有前款第一项情形、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未经许可擅自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单位提出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

所以说可以不去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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