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02-11 13:10
这里图片说的是你,还偷笑。但是那边我说为了二婚好找男人而放弃孩子比阿狗阿猫都不如,就又像跟我有杀父之仇一样带着家人追着咬。
真不知道你是智商原因还是品性原因。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2-11 13:12
人家不带孩子就恶狗一样咬个不停才精神异常。吃人天王是不是得了狂犬病了?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2-11 13:12
人家不带孩子就恶狗一样咬个不停才精神异常。吃人天王是不是得了狂犬病了?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02-11 13:10
这里图片说的是你,还偷笑。但是那边我说为了二婚好找男人而放弃孩子比阿狗阿猫都不如,就又像跟我有杀父之仇一样带着家人追着咬。
真不知道你是智商原因还是品性原因。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02-11 13:31
所以那首诗给你实在是贴切不过~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02-11 13:36
傻子就是傻子。用图来骂你是阿猫阿狗你就笑。我骂别人阿猫阿狗你就装狗咬。意思是自己可以被人骂阿猫阿狗,我不能骂别人阿猫阿狗,你真伟大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7:53
我那个关于吃人天王是留守儿童,才是对你这孽畜的准确描述。


你是天下最理性的道德标准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7:54
果然是傻子,连选择都不懂,法律也不懂,只会喷粪。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7:54
果然是傻子,连选择都不懂,法律也不懂,只会喷粪。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02-11 18:07
你懂法律,所以你说“不管什么原因放弃孩子都是女性的权利”,肯定是在民法典里找到条款的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8:16
傻子不懂常识了?离婚中必定有一方放弃孩子,不管什么原因,最后都放弃了。那条法律规定其中一方(那个帖子中的话就是那个母亲)必须要带孩子的?你给我找出来。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8:18
过好自己的生活,很正常的选择。合乎人情,也合法。在这个以道德欺压女性,有着千年建立贞洁牌坊历史的地方,这个的女性很可敬!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02-11 17:56
对啊,选择为了讨好未来的二婚男人而放弃亲生孩子,这还是给孩子做榜样,所以你的选择最理性最合法最高尚最伟大了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8:16
傻子不懂常识了?离婚中必定有一方放弃孩子,不管什么原因,最后都放弃了。那条法律规定其中一方(那个帖子中的话就是那个母亲)必须要带孩子的?你给我找出来。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02-11 18:22
“离婚中必定有一方放弃孩子” = “想二婚就不要孩子,想守寡一辈子就要孩子”
真婊,为了找男人而丢孩子,还要找那么多理由来伪饰自己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8:22
过好自己的生活,很正常的选择。合乎人情,也合法。在这个以道德欺压女性为乐,有着千年建立贞洁牌坊历史,吃人的道德恶棍遍地走的地方,这个勇敢选择不要孩子的女性很可敬!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8:28
不要孩子是她的自由,找男人也是她的自由,为了找男人而不要孩子同样是她的自由。你瞎逼逼个啥?


越人朴睿 发表于 2023-02-11 18:29
掐出美味掐出鲜,春天就应该充斥着荷尔蒙的气息……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02-11 18:34
所以你为了找男人不要孩子是那么伟大地追求自由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8:37
当然啦,以实际行动打你这种道德恶棍的脸,很勇敢。整个社会文明进步有她的一份贡献。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02-11 18:39
嗯,为了讨好未来可能出现的二婚男人而不要现在的孩子,这是你很道德的表现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8:44
严格来说不是“不要”而是选择让孩子和对方一起生活,并没有把孩子扔大街,所以合情合法。
这种选择结果无论原因是什么,结果都一样,和别的原因作出这样的决定一样,都是合情合法。
看不懂?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8:46
以前压迫女性为了死去的丈夫做贞洁烈女,现在你要以孩子的名义拦住离婚妇女再婚?
脑系搭牢。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8:46
以前压迫女性为了死去的丈夫做贞洁烈女,现在你要以孩子的名义拦住离婚妇女再婚?
脑系搭牢。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02-11 18:51
离婚带个孩子等于为夫守寡,等于拦住女人再嫁,这是不合法的,不合理的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8:54
离婚女带着孩子再婚时选择余地很小,可选择对象的条件大幅度低于不带孩子时的情况。这是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02-11 18:56
别松口啊,守寡和拦住女人再嫁等于选择余地小?
然后就把孩子丢了不要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8:58
没有把孩子“丢了”。假如你曷你老婆结婚,孩子跟了你,你老婆就是“丢了不要”孩子吗?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8:58
没有把孩子“丢了”。假如你曷你老婆结婚,孩子跟了你,你老婆就是“丢了不要”孩子吗?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02-11 19:01
哦,又把“想二婚就不要孩子”这个前提给舔回去了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8:46
以前压迫女性为了死去的丈夫做贞洁烈女,现在你要以孩子的名义拦住离婚妇女再婚?
脑系搭牢。


还我道德杀人,你这道德是在救人啊?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9:05
前面说过多少次,无论为了什么,结果都是选择让孩子跟对方一起生活,为了二婚与其余不为二婚的理由一样,结果都是孩子跟对方生活,而不是跟自己。这个结果没有一丝一毫的区别。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02-11 19:09
那男方为什么不能选择孩子跟你?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9:10
可以啊。争执不下就上法庭。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9:13
双方不要孩子的概率是很低很低的,往往是经济原因。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02-11 19:12
那法庭判给谁就是法律逼他守寡不让他再婚吗?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9:17
法院综合考虑,比如经济状况,居住条件,陪伴时间等。这种是极端情况。你那么确定那个帖子里的女人是这种情况?
童心依然 发表于 2023-02-11 19:04
一个比一个离谱。。。。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02-11 19:18
这不是跟你“不管什么情况女性都有放弃孩子的权利”冲突了吗?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9:22
男方也有这个权利啊。只有2个都放弃的时候(极其罕见)才需要司法介入。你破口大骂,喷粪那么多天的那个帖子里的女人是这种极其罕见的情况?你有证据吗?我说过,正常情况下男人会要孩子的。这时候女人无论以什么理由不要孩子都是女人的自由。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9:22
男方也有这个权利啊。只有2个都放弃的时候(极其罕见)才需要司法介入。你破口大骂,喷粪那么多天的那个帖子里的女人是这种极其罕见的情况?你有证据吗?我说过,正常情况下男人会要孩子的。这时候女人无论以什么理由不要孩子都是女人的自由。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9:23
能否不那么“断章取义”?看不懂上下文?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19:23
能否不那么“断章取义”?看不懂上下文?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02-11 19:25
我不一直都在用你的话回复你,还说我看不懂上下文?我带引号的话都不是你说的啊?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02-11 19:24
法律判给你的时候,你“不管什么情况女性都有放弃孩子的权利”这个权利怎么就没了呢??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20:05
我的不管什么情况,有上文,在说出这句话之前我说过男人会要孩子的,说出这句话之后我在说不管什么情况。
论坛小可爱 发表于 2023-02-11 14:04
他们俩个从别人的帖子掐到自己开帖再掐到别人的帖子,一直在循环,掐了好几天了,都是不用上班的人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20:19
我那句话之前说了,男方会要孩子。在这个前提下,女方无论以什么理由都可以不要孩子的。而你始终对以二婚的理由破口大骂,喷粪至今。然后我反复在说,二婚理由和其他的千千万万理由一样,都是当事人的自由权利,合法权利。
这样简单的道理看不懂?
现在二婚这个理由你没法批驳了,转而断章取义,专门挑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放弃这句话的理?这句话之前说的由于传统的影响,男方会要孩子,这句话被你吞了?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2-11 20:27
男方要不要孩子,跟你“想再婚就不要孩子,想一辈子守寡就要孩子”这个说法有什么关系????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2-11 20:27
男方要不要孩子,跟你“想再婚就不要孩子,想一辈子守寡就要孩子”这个说法有什么关系????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20:29
你见到过几个男方坚决不要孩子的?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20:29
你那么确定那个帖子中的女人的男方不要孩子?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20:30
如果那个帖子中的男方坚决不要孩子,这个女人也可以不要孩子,最后上法庭,要你这种妖怪瞎逼逼?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2-11 20:30
男方要不要孩子跟你“想再婚就要孩子,想一辈子守寡就不要孩子”有关系???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20:32
没有关系。
“想再婚就要孩子,想一辈子守寡就不要孩子”这是女方的选择。
男方有自由选择的自由,女方也一样。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2-11 20:32
那你用那个男方要孩子跟我反驳个屁!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20:33
我要说明的时候男方无论怎样选择,女方也有自己的选择,你这种东西喷个哪门子粪?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2-11 20:35
我骂的就是你“想再婚就要孩子,想一辈子守寡就不要孩子”这句话,你拿跟这句话无关的男人要不要孩子来反 ...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20:36
“想再婚就要孩子,想一辈子守寡就不要孩子”这是女方的自由,你喷个啥?管你屁事?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2-11 20:36
法院判给你的时候,怎么这个自由就不存在了???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20:37
你那么肯定那个帖子中的男女都不要孩子以至于上法庭?给出证据来。给不出,就停止喷粪。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2-11 20:38
你都说了男方要不要孩子跟“想再婚就要孩子,想一辈子守寡就不要孩子”这句话没关系,现在又拿来讲了?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20:41
“想再婚就要孩子,想一辈子守寡就不要孩子”这是女方的自由。男方也有不要孩子的自由。只有在双方都不要的时候,法院才介入,这里面有个先后关系,有个前提条件的改变的问题。通常情况下的前提条件是男方要孩子。
你那么肯定那个帖子中的女人和她即将离婚的丈夫是属于那种罕见的男人坚决不要孩子的情况?前提条件改变了的情况?以至于你破口大骂?


限定支持前面一句的前提条件,下一句就无关了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20:44
谁告诉你男方坚决不要的孩子很普遍,那个女人就是这种情况了?
即使你有证据证明她丈夫打算不要,这种情况下她也可以不要,轮得着你这妖怪来喷粪?最终孩子由谁带,法院会判,你逼逼个啥?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2-11 20:56
你都说了男方要不要孩子和你所宣扬的无关,又拿男方要不要孩子来说了?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21:00
是关系不大。男方不要孩子,女方就必须要孩子了?谁告诉你的?
你确定你破口大骂喷粪至今的那个帖子中的女人的男方不要孩子?



象帝之先 发表于 2023-2-11 21:06
没关系又变成关系不大了???然后又拿来支撑那句话了?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21:09
我说过,前提在变。
在那个帖子下面我首先说由于传统的影响,男方一般会要孩子。
如果是极其罕见的男方不要(没有证据证明那个帖子是这种情况),女方也可以不要,这在法院判决之前是成立的。法院判决之后,遵照判决执行。


真厉害!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2-11 21:13
绝大多数情况下:男方要孩子,这时候女方不要孩子,这是女方的自由。
极少数情况下:男方坚决不要孩子,这时候女方也有不要孩子的自由。然后上法庭。法庭可以判男方,也可以判女方,如果是判女方,那就执行判决就行了。并不是说,法院判决之前男方坚决不要的情况下,女方无权不要。
现在你逮住那个待离婚的女人一顿乱喷,干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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