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新昌分公司非法获取、出售、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新公(西)行罚决字[2023]00507号 | |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 杭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新昌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黄艳春 | |
执法部门: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浙江省新昌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 |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3-03-20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3月17日16时许,杭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新昌分公司获取新昌县某小区业主信息一条,并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进行业务推销。 |
新昌县**网络技术工作室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新公(东)行罚决字[2023]00503号 | |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 新昌县**网络技术工作室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王淑莉 | |
执法部门: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浙江省新昌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 |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3-03-20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3月20日15时许,新昌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在新昌县**网络技术工作室检查时,发现新昌县**网络技术工作室运营的网站www.Oush***.com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被新昌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
新昌县七星街道**路设计工作室非法获取、出售、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新公(回)行罚决字[2023]00481号 | |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 新昌县七星街道**路设计工作室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周辉 | |
执法部门: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浙江省新昌县公安局回山派出所 |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3-03-19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
主要违法事实:新昌县七星街道**路设计工作室以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396条,供电话推销业务,并将个人信息存储于单位电脑内。后于2023年3月19日被新昌县公安局回山派出所民警查获。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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