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来一枝花 发表于 2023-5-31 11:58
城管必须拒收!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2:21
确实是城管的职责。建设局负责硬件建设,城管负责日常管理。
bruce9999999 发表于 2023-5-31 13:46
这应该算城管了吧,
哈哈啊一 发表于 2023-5-31 12:50
这本来就是城管,公园建设好要移交绿化办、城管
山鬼 发表于 2023-05-31 14:17
你家大门破了个洞了天天进贼,然后你就让警察天天蹲你家抓贼呢,还是自己先修大门?做事要治标更要治本,亡羊补牢的成语大家都学过吧,这牢不补好。天天抓羊有用吗?难道还是让警察来给你家补大门?
这么简单的道理。居然这么多网友理解不了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4:53
现在的问题关键不在于设计缺陷,而是城管执法的缺位。逮住重罚几次就老实了。搞很多栏杆拦着,其实也有些滑 ...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4:51
建设局设计上有缺陷,但日常管理归城管,建设局没有执法权。
山鬼 发表于 2023-05-31 14:59
我让建设局去抓贼了?还是让建设局去修大门,这个你能看懂吧
山鬼 发表于 2023-05-31 14:58
把你罚怕了,还有布总会去停。把全新昌的私家车都罚几遍吗?有哪个市民需要开私家车进去使用这公园?私家车也要进公园锻炼?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5:17
连罚3次不改,就以寻衅滋事罪逮起来,关上几天就老实了。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4:53
现在的问题关键不在于设计缺陷,而是城管执法的缺位。逮住重罚几次就老实了。搞很多栏杆拦着,其实也有些滑稽,不方便正常使用公共设施的市民。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05-31 15:29
找到缺口,放几个石墩,车不能进但不影响市民通行,公园不都这样干嘛,常识啊……你的智商不在线啊,干嘛去了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05-31 15:21
咦,你还能制定法律啊,厉害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5:53
寻衅滋事罪原本就有,怎么到你口中成了“制定”了?滑稽。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5:52
放石墩,也会被移走,还是要用纪律来约束。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5:52
放石墩,也会被移走,还是要用纪律来约束。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05-31 15:57
来来来,公园那么多石墩你去移。死鸭子嘴硬,有错就认比较好。谁都有智商离线的时候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6:41
江滨公园那么长,你准备放多少?你放了后,人家哪怕不搬,不能绕?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6:41
江滨公园那么长,你准备放多少?你放了后,人家哪怕不搬,不能绕?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5-31 15:21
咦,你还能制定法律啊,厉害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5-31 16:09
发现你是真闲,2016年注册的,已经混到博士后了;我这2007年的老人,自愧不如啊
山高任鱼游 发表于 2023-5-31 16:45
什么法律,地方性制度规定可以制定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5-31 16:48
哦,地方法规能制定违停多次就是寻衅滋事呀,见识了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5-31 16:49
加什么油,信息港又不给我发工资,最多吃个年夜饭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05-31 16:44
说你智商不在线还不肯承认,再怎么长,本身入口就没几个。就好比你家房子,周长40米,大门也就1米5,难不成你家40米都要做门?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05-31 16:46
这句话总算有点自知之明了,不错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7:01
入口边上草地不能开开进去?现在人行道高出地面十几厘米,照样有车开上去,你在少数“入口”放几个石墩, ...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7:03
你这种杂碎有病还嘴硬。可惜没用。

山高任鱼游 发表于 2023-5-31 16:51
屡教不改,加倍处罚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05-31 17:07
有这种行为就列入你说的罚款等管理范围了啊,脑子进水的肯定是你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05-31 17:08
再怎么加倍,也不可能是寻衅滋事啊,懂点法律常识好不好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7:10
既然你认为罚款有用,干嘛还要石墩?你的狗脑子呢?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7:11
你给我说说法律常识,这种情况下为什么不能用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05-31 17:13
有规矩才成方圆,放了石墩禁止驶入的情况下,冲路肩上草地,就是违规,才能实行处罚。我倒要看看你狗嘴里还能吐出些什么东西,居然是个出口成脏的玩意儿呀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05-31 17:15
你看看哪一条讲违停是寻衅滋事了?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7:15
没放石墩,就没有规矩吗?狗脑子想不到汽车进入江滨公园之前要跨过非机动车道?想不到江滨公园内道路明确 ...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7:18
阅读理解都没有了?三四都符合。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05-31 17:20
有很多公园内是有停车位的,不放石礅加以阻拦是否意味着可以入内停车呢?所以说留了汽车进入的口子是建设局的失职,而不是城管一罚了之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5-31 17:22
确实跟你这狗脑子扯不清楚,也忘了你闲人一个,继续狗嘴里往外喷糞吧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7:25
就你这种**,也就喷粪过日子了给你家爹娘长脸。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7:25
就你这种**,也就喷粪过日子了给你家爹娘长脸。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7:25
居然给我用百度来普法。哈哈。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5-31 17:26
你他妈是个人才。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05-31 17:26
我就喜欢看你气急败坏下不来台的样子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5-31 17:37
那前面你说的石礅不是压你自己坟上了?PFPF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05-31 17:47
人在做,天在看。不管混社会还是混网络,做人要有底线。好自为之

寂寞沙洲冷 发表于 2023-5-31 17:05
你是不是也傻了,上班不好好工作,信息港里灌水,还向老板要工资?不扣就阿弥陀佛了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5-31 17:40
有人夜里跑步撞到石墩,找你娘赔?有人绕过石墩开车进去,你爹来抬?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05-31 17:39
石墩是你*生的?那么极力推广?
风里云外密失 发表于 2023-05-31 18:11
我一般不跟白痴说话,天下都懂的道理能说成这样子。。。这种是昧了心的人。
山鬼 发表于 2023-05-31 14:17
你家大门破了个洞了天天进贼,然后你就让警察天天蹲你家抓贼呢,还是自己修大门?做事要治标更要治本,亡羊补牢的成语大家都学过吧,这牢不补好。天天抓羊有用吗?难道还是让警察来给你家补大门?
这么简单的道理。居然这么多网友理解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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