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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八期) [打印本页]

作者: 叛逆行为艺术    时间: 2023-8-25 09:33
标题: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八期)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八期)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我县8家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商家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624310330825的酸菜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有*骨餐饮店经营的酸菜,购进日期:2023年4月10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6月12日向新昌县有*骨餐饮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FC2305063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核查,当事人新昌县有*骨餐饮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鉴于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294元。

二、抽样编号为XBJ23330624310330691的香蕉、抽样编号为XBJ23330624310330692的芒果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七星街道丽*水果店的香蕉,购进日期:2023年5月10日,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昌七星街道丽*水果店经营的芒果,购进日期:2023年5月7日,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6月12日向新昌七星街道丽*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02306545、202306546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核查,当事人新昌七星街道丽*水果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75.00元。

三、抽样编号为XBJ23330624310330808的毛山药、抽样编号为XBJ23330624310330871的生姜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傅*荣经营的毛山药,购进日期:2023年5月24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傅*荣经营的生姜,购进日期:2023年5月29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7月20日向傅*荣送达了编号FC23050534、FC23050794的检验报告,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

经核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和《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将本案移送新昌县公安局调查处理。

四、抽样编号XBJ23330624310333715的河虾(活体)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羽林街道王*汀水产摊经营的河虾(活体),购进日期:2023年5月16日,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6月19日向新昌县羽林街道王*汀水产摊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0230698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核查,当事人新昌县羽林街道王*汀水产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5元。

五、抽样编号为XBJ23330624310332121的芒果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澄潭镇杨*大*水果店经营的芒果,购进日期:2023年5月18日,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6月19日向新昌县澄潭镇杨*大*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02307212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核查,当事人新昌县澄潭镇杨*大*水果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鉴于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07元。

六、抽样编号为XBJ23330624310330770的芒果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志*水果店经营的芒果,购进日期:2023年5月10日,噻虫胺、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6月19日向新昌县志*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02307167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核查,当事人新昌县志*水果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鉴于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68.2元。

七、抽样编号为XBJ23330624310330889的自消毒餐具(餐盘)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陈*尔使用的自消毒餐具(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使用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6月21日向陈*尔直接送达了编号为FC23060022 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核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属于使用不合格自消毒餐具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八、抽样编号为XBJ23330624310330864的自消毒餐具(餐盘)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陈*使用的自消毒餐具(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使用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6月27日向陈*直接送达了编号为FC23050789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核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属于使用不合格自消毒餐具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 月24日



来源: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限定月球    时间: 2023-8-25 10:12
好的知道了
作者: 新昌蒙娜里莎    时间: 2023-8-25 10:22
为什么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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