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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行为举止应该得体 [打印本页]

作者: -闭幕    时间: 2023-11-29 10:54
标题: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行为举止应该得体
(有感而发)江苏公安机关侦破章某雇佣“网络水军”网暴他人案。章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为达到长期控制受害人目的,通过安装定位和窃听设备非法获取受害人隐私信息,通过购买互联网账号、雇佣“水军”团伙传播炒作受害人“不雅”视频、图片和侮辱性文章,利用他人名义向受害人单位邮寄虚假内容举报信,致使受害人患创伤后应激障碍。2023年1月,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章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作者: 象帝之先    时间: 2023-11-29 11:24
贾贾几 发表于 2023-11-29 11:13
故意伤害罪才罚一万块钱吗

不还有六年有期?你这问题很容易让人误解为故意伤害不判刑就罚一万。
作者: 小情绪闹闹    时间: 2023-11-29 11:29
6年?有点重。
作者: 稻桶山人    时间: 2023-11-29 12:03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11-29 11:29
6年?有点重。

不重,有人被网暴到跳楼了,这些人判个死刑也没人同情。
作者: 三猪一狼    时间: 2023-11-29 14:17

作者: 任意门    时间: 2023-11-29 14:33
胡锡进 :我就是法外之地
作者: 小情绪闹闹    时间: 2023-11-29 15:19
任意门 发表于 2023-11-29 14:33
胡锡进 :我就是法外之地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作者: 任意门    时间: 2023-11-29 15:27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3-11-29 15:19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不好意思 奉旨翻墙 你居然举报我 莫非你也是奉旨举报的  来 看看看谁的圣旨大
作者: -闭幕    时间: 2023-11-29 16:15
贾贾几 发表于 2023-11-29 11:13
故意伤害罪才罚一万块钱吗

判刑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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