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信息港

标题: 【还好大新昌没地铁】 [打印本页]

作者: 新昌蒙娜里莎    时间: 2023-12-12 21:14
标题: 【还好大新昌没地铁】
【#成都地铁偷拍案影响扩大系男方责任#】 据“成铁第一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12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对何某某诉曾某某、罗某某、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认为,两女子不构成对当事男子的一般人格权的侵权。对当事男子何某某要求罗某某、曾某某(两女子)、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0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某、曾某某的涉案行为应当分为当时及嗣后两个阶段予以评价。
首先,纠纷发生当时,罗某某、曾某某误以为“鞋面闪光点”系摄像头发出亮光,基于维护公共利益及自身权益提出质疑,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其行为方式存在不妥。同时,因纠纷发生于晚间,行人不多,并未引起车上乘客及车站行人的围观及讨论,该误会事件虽对何某某造成影响,但影响范围较小。鉴于报警处理后,罗某某、曾某某已及时当场道歉,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并主动提出承担交通费予以补救,二人的道歉方式与误会影响的范围及程度相当。

其次,纠纷嗣后,罗某某、曾某某及车上乘客、车站行人未在网络、媒体等社会层面上散布信息,误会事件被大众及媒体知悉系源于何某某在网络发布信息,也即嗣后行为影响的扩大系何某某在网络发布的信息所致,因此该事件在社会公众层面的影响不应归责于罗某某、曾某某。因此,罗某某、曾某某不构成对何某某一般人格权的侵权。


作者: 你说不吃鱼    时间: 2023-12-12 21:30
新昌小,用不上地铁
作者: 南屏风    时间: 2023-12-13 08:26

作者: 三猪一狼    时间: 2023-12-13 08:31

作者: 新昌蒙娜里莎    时间: 2023-12-13 08:49
你说不吃鱼 发表于 2023-12-12 21:30
新昌小,用不上地铁

新昌有地铁的话
估计磕下得扩建
作者: 不摇碧莲    时间: 2023-12-13 09:48
性别一换,结果就不一样。
作者: 一场雨    时间: 2023-12-13 23:06
新昌蒙娜里莎 发表于 2023-12-13 08:49
新昌有地铁的话
估计磕下得扩建

屁大点地方,这么点人,养不起啊!亏的你一塌涂地,**压根也批不下来!




欢迎光临 新昌信息港 (https://www.zjxc.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