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信息港

标题: 拆迁房子高度是2.2米以上 [打印本页]

作者: 这小子真坏    时间: 2024-1-9 11:02
标题: 拆迁房子高度是2.2米以上
按照国家标准《房屋的测量规范》拆迁房子的高度标准是2.2以上的高度,并且有外包围的正式建筑,才能够计算建筑面积。高度低于2.2米的不能够纳入有效的补偿建筑面积中,只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品进行补偿,根据我国对于建筑物面积的计量规则,平屋顶层高大于等于2.2米的计算全部面积,小于2.2米的只计算一半的面积,坡屋顶按照净高度是否超过2.1米来区分,超过2.1米全部计算面积,1.2~2.2米之间算一半面积,小于1.2米不计算面积。
有拆迁到的朋友说说是多少米

作者: 小陈睡不醒    时间: 2024-1-9 11:08
没拆到不知道古
作者: 吼不住    时间: 2024-1-9 11:25
没有拆过
不知道
作者: 三猪一狼    时间: 2024-1-9 11:27

作者: 时空猎人    时间: 2024-1-9 11:29
科普贴,不错
作者: 此生无悔    时间: 2024-1-9 12:34
有些阁楼最低处的高度必须2.2米
作者: 活力情非得已    时间: 2024-1-9 14:12
没拆到不知道古

作者: 迷人张    时间: 2024-1-9 14:43
拆迁拆到了,能算的肯定算给你,不能算的你争破头都不能算。
作者: 豆丁    时间: 2024-1-9 15:19
等你拆到了就知道了
作者: 雨中的哭泣    时间: 2024-1-9 15:43
已经猜到过了,这个就是神经,要看他们高兴,如果高兴是可以给你删的,不高兴就不给你算,因为有的老房子有为地面比较低,高地势比较低于路面,你升高了较高了,所以说没有,所以说如果他们高兴,可以给你上高兴,就不给你算
作者: 芝士一只羊    时间: 2024-1-31 16:45
这个超出我的了解范围了




欢迎光临 新昌信息港 (https://www.zjxc.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