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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迁西县火了,港友们大家怎么看? [打印本页]

作者: 东宝居士    时间: 2024-1-19 09:12
标题: 迁西县火了,港友们大家怎么看?
迁西举报案再次说明,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并不坚固。
一篇新闻报道,叫停了一个法院在审的刑事案件。三天后,此前指控“诬告陷害罪”、“诽谤罪”两项罪名、认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社会危险性”拒绝了律师取保候审请求的当地检察院,以该案“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申请撤回了起诉并获得法院准许。
如此的明确而迅速结案,令还在预测案件未来如何走向的大小媒体都有点措手不及。这样的结果,等于检察院主动承认了自己批准逮捕、羁押了犯罪嫌疑人一个多月的案件属于错案。


关于举报内容,大家注意到没有,跟我们新昌的情况是不是很相似?

作者: 相忘于江湖    时间: 2024-1-19 09:17
法律为大局服务,没毛病,县司法服务县书记,市司法服务市书记,省~~~书记就是大局
作者: 任意门    时间: 2024-1-19 09:20
公检法是一家 一家人没必要搞那么清楚
搞对了 就是神探(杭州聂神探) 搞错了就是自罚三杯 了结

作者: 小情绪闹闹    时间: 2024-1-19 09:21
权力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司法和媒体不依附于权力,是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
作者: 8654328X    时间: 2024-1-19 09:24
见怪不怪,以前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现在也觉得正常了
作者: 任意门    时间: 2024-1-19 09:24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4-1-19 09:21
权力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司法和媒体不依附于权力,是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

哪方面的权力 :行政权 立法权 还是司法权 ?


作者: 正宗山里农民    时间: 2024-1-19 09:33
8654328X 发表于 2024-1-19 09:24
见怪不怪,以前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现在也觉得正常了

同感。还有“河北省迁西县老干部马树山因举报当地领导干部被逮捕、起诉”
作者: 放风筝的人呀    时间: 2024-1-19 09:57
权力凌驾于司法之上。。。。生动的一课
作者: 拔刀洗慧    时间: 2024-1-19 10:06
正宗山里农民 发表于 2024-1-19 09:33
同感。还有“河北省迁西县老干部马树山因举报当地领导干部被逮捕、起诉”

“敢于向司法du立亮剑”
作者: 吴悟    时间: 2024-1-19 10:25

作者: 稻桶山人    时间: 2024-1-19 11:02
澎湃评论:在本案中,75岁的马树山是当地热心公益、有口皆碑的好人,仅仅因为举报当地主要领导搞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问题,就身陷囹圄,遭受无妄之灾。其中,基层的司法权力被扭曲,被滥用,司法机关成了“家丁",法律被当成了道具,结果是干部群众噤若寒蝉,政治生态被毒化。这种关键时刻正考验着司法机关坚守正义的勇气,考验着检察工作的人民性原则。
孟子说:胸中正,则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面对明显”不存地犯罪事实的”案件,我们的司法工作人员能不能做到“屁股端端正正坐在老百姓这一面”,心中有没有把法律、公正放在最高的位置之上?还是个人的小九九占了上风,把党和人民的赋予的权力当成了“顺水人情”?
最高检表示,检察机关履职办案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决不能出现没有犯罪事实予以逮捕、起诉的案件。“此案教训深刻,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都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防止此类案件发生。”
作者: 史珍香    时间: 2024-1-19 11:28
哈哈哈
作者: 正宗山里农民    时间: 2024-1-19 11:54
稻桶山人 发表于 2024-1-19 11:02
澎湃评论:在本案中,75岁的马树山是当地热心公益、有口皆碑的好人,仅仅因为举报当地主要领导搞劳民伤财的 ...

目前为止,有人担责吗?
这种话说说有啥用?窃以为公器私用,构陷忠良,比酒驾可严重多了吧?
酒家都要入刑,这么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居然没一个阿猫阿狗担责
这就给了基层干部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点到为止。
作者: 不光    时间: 2024-1-19 12:16
这个是小概率事件
作者: 奔波儿灞    时间: 2024-1-19 12:23
他还是正科级类,要是普通人,早把你抓进去判了,搞不好还在里面把你打半死
作者: 乡愁永难忘    时间: 2024-1-19 12:47
依法治国,法制中国
作者: 稻桶山人    时间: 2024-1-19 13:10
正宗山里农民 发表于 2024-1-19 11:54
目前为止,有人担责吗?
这种话说说有啥用?窃以为公器私用,构陷忠良,比酒驾可严重多了吧?
酒家都要 ...

最高检回应:对检察机关在此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履职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要在查清事实、准确定责的基础上,按照司法责任制规定,严肃追责。
作者: 稻桶山人    时间: 2024-1-19 13:17
不依法办案的枉法之徒,必须清理出司法队伍。
作者: 三猪一狼    时间: 2024-1-19 14:02

作者: 放风筝的人呀    时间: 2024-1-19 14:36
任意门 发表于 2024-01-19 09:24
哪方面的权力 :行政权 立法权 还是司法权 ?

肯定是胡作非为权
作者: 放风筝的人呀    时间: 2024-1-19 14:37
正宗山里农民 发表于 2024-01-19 11:54
目前为止,有人担责吗?
这种话说说有啥用?窃以为公器私用,构陷忠良,比酒驾可严重多了吧?
酒家都要入刑,这么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居然没一个阿猫阿狗担责
这就给了基层干部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点到为止。

没人担责。。。变相鼓励此类事情发生
作者: 我是你太爷    时间: 2024-1-19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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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豆丁    时间: 2024-1-20 08:40
“敬老爱幼”是基本准则。小孩会长大,自己会变老!别搞的象韩国总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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