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羽林街道大明市区块2024-5号地块、 2024-6号地块、2024-7号地块、2024-8号地块土地征收项目 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公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新昌县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新委办〔2020〕1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新昌县羽林街道大明市区块2024-5号地块、2024-6号地块、2024-7号地块、2024-8号地块土地征收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新昌县羽林街道大明市区块2024-5号地块、2024-6号地块、2024-7号地块、2024-8号地块土地征收项目社会风险评估。 2.评估主体 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3.项目概要 因新昌县羽林街道大明市区块2024-5号地块、2024-6号地块、2024-7号地块、2024-8号地块建设需要,需征收羽林街道藕岸村、大明市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面积合计20.8294公顷。 具体位置及面积见附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支持; (2)本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 (3)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4)本项目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 (5)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于2024年2月29日止;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社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主体反馈,由评估机构统一收集意见和建议。 评估机构:浙江宏正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3606556561 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2日
来源:新昌县人民政府网 原标题:土地征收 |

晓辉爱慕者 发表于 2024-02-26 13:58
又是大明市?


神棍兄 发表于 2024-02-26 16:11
新昌的未来向东看,新昌县**不是公布过,你以为他们真只是说说啊
睡午觉的猫 发表于 2024-02-26 16:33
啥时候轮到我们大市聚
晓辉爱慕者 发表于 2024-02-26 13:58
又是大明市?
米饭哥 发表于 2024-02-26 16:58
意向合作协议就是没一个确定的啊
个人感觉今年应该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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