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县人大常委会举行学习《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报告会,进一步推进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推动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社区建设有机融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永明出席报告会。
报告会邀请浙江近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仙作辅导报告。周仙从物业管理的实务出发,对《条例》中涉及业主大会召开、业委会换届、续聘另聘物业公司、重点和争议问题等内容进行详细梳理,并结合具体案例,深入鲜明地阐述具体职责、权利和义务。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分析透彻,为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合法经营提供了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物业管理事关千家万户,要深入贯彻落实报告会精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不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要完善监管机制,保障物业管理规范有序,切实根据《条例》中明确的职责,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要优化服务措施,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引入智能化、信息化技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提高物业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针对老旧小区和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府部门要通过加大投入、改善设施、优化服务等方式,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要强化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物业管理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条例》在群众中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居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培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强化业主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两者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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