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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处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新昌3地被曝光! [打印本页]

作者: 阿色彩    时间: 2024-11-23 09:04
标题: 处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新昌3地被曝光!
为进一步消除社会面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消防安全氛围。新昌县2024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将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单位曝光工作。现对以下存在隐患的单位(场所)进行曝光。

01
新昌县某某有限公司

监督检查人员在对新昌县某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三十二项之规定,属于较轻违法情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 。



02
新昌县某某超市

隐患一:监督检查人员在对位于新昌县某市场二楼的某某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且充电,其存在管理单位未制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

隐患二:该单位2处安全出口被货架堵塞,2处疏散通道堆放杂物,且无法当场整改,其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七项之规定,属于一般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03
新昌县某面店

监督检查人员在对新昌县某面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因该单位是个体工商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之规定,决定给予店主俞某某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的处罚 。


来源:新昌消防
原标题:曝光!新昌这些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
作者: 金弯弯    时间: 2024-11-23 09:52
怎么不发名字
作者: 短头发更换    时间: 2024-11-23 10:06
所以是哪里
作者: 内格夫吃瓜    时间: 2024-11-23 10:06
消防安全必须重视啊
作者: 清房铜鼓    时间: 2024-11-23 10:07
看看就危险的样子
作者: 拔茅独噶佬    时间: 2024-11-23 10:07
倒霉了,感觉很多小店一查一个准
作者: 丑到拖网速    时间: 2024-11-23 10:07
罚款了还
作者: 最好听的鱼    时间: 2024-11-23 10:11
消防是大事,要靠自己重视起来!
作者: 天蓝云白    时间: 2024-11-23 10:12
某某是个啥,爆了跟没爆一样
作者: 随手取个名    时间: 2024-11-23 10:13
一出事就是大事
作者: 孤街酒客    时间: 2024-11-23 10:14
改完一段时间又恢复了,没用的
作者: 我等你    时间: 2024-11-23 10:39
消防安全 还有食品安全都要好好查
作者: 山高任鱼游    时间: 2024-11-23 18:00
亏大了
作者: 白帽子    时间: 2024-11-23 19:00
其实整改比罚款更重要
作者: 纯中文纯    时间: 2024-11-23 19:36
罚不完的,就跟闯红灯一样
作者: 一江山    时间: 2024-11-25 06:45
这个问题吗?走哪里都的毛病呀!除非你们不去检查。小单位肯定有安全隐患,老板只重视经济不会重视安全隐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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