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信息港

标题: 电动自行车领域典型案例公示(12月) [打印本页]

作者: 阿色彩    时间: 2024-12-18 13:15
标题: 电动自行车领域典型案例公示(12月)
新昌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公布12月典型案例以作警示。

新昌县某某摩托车经营部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当事人:杨某某。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6月购进2辆电动自行车,经抽样检验,“整车质量”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并处罚如下:一、扣押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2辆;二、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温馨提示:

请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合法合规经营,自觉抵制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自觉选购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不擅自篡改速度,不加装蓄电池以及随意更改电动自行车外观。电动自行车安全,你我共同守护。

来源: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请你多喝水    时间: 2024-12-18 13:24
不合格的电动车怎么进店卖的?有没有不好的卖出去了?
作者: 三猪一狼    时间: 2024-12-18 15:53





欢迎光临 新昌信息港 (https://www.zjxc.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