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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检护民生丨实质性化解矛盾 民事检察促和解 [打印本页]

作者: 北方小十八    时间: 2024-12-27 15:17
标题: 检护民生丨实质性化解矛盾 民事检察促和解
新昌县检察院深入推进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本院对一起涉债权人撤销权民事申诉案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案情回顾

王某甲于2018年左右结欠张某某70余万元,双方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王某甲支付张某某欠款 70余万元,后王某甲到期未付,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并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张某某得知王某甲所有的房屋已登记至其女儿王某乙名下,张某某遂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法院认为王某甲无偿处分财产权益,且未支付欠款影响张某某的债权实现,判决支持张某某的诉求。王某乙不服法院判决,向新昌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立即调阅法院审判卷宗,经审查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同时了解到该案也在法院执行阶段。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做实民事检察和解工作,检察人员多次与王某乙耐心沟通,向其阐述该案的法律关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引导其理性判断,服从法院判决。考虑到王某甲、张某某曾经相识,在释法说理的基础上,主动了解申请人王某乙诉求,并摸清被申请人张某某履行意愿,确认双方确有达成和解可能性的基础上,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对王某乙、张某某开展“面对面”“背对背”的和解工作,促使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当场签订和解协议。


终结案件不是目的,“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才是硬道理。检察机关促成和解,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减轻当事人诉累,能有效将检察制度创新势能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下一步,新昌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民事检察职能,持续加大矛盾纠纷多源头化解工作,从“和”出发,向“解”而行,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和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以“检护民生”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新昌检察

作者: 你说不吃鱼    时间: 2024-12-27 15:18
高效办理古
作者: 正宗山里农民    时间: 2024-12-27 15:25
哈哈,这是一个对恶人百般体贴百般迁就的社会,对好人则各种**难,各种苛求。

久而久之,坏人就越来越多了。风气就越来越坏了。
作者: 正宗山里农民    时间: 2024-12-27 15:48
只要稍微懂一点法律不用太懂,都可以看出某甲(甚至包括乙)有可能已经涉嫌犯罪了;
有关部门居然还在像老娘舅一样和风细雨“耐心沟通”,还好意思发出来。
只想知道:这位张某到底造了什么孽?这真的是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减轻当事人诉累”吗?

一个字:绝!其他没什么好说的。
作者: 尼古拉斯波    时间: 2024-12-27 16:04
我只知道法院赚了不少钱,可笑的公平
作者: 天阔    时间: 2024-12-27 22:44
先和你达成调解,免得你查封房产,然后转移资产。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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