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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新昌一男子滋事被罚警示众人 [打印本页]
作者: 简单快乐小狗狗 时间: 2025-1-6 09:22
标题: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新昌一男子滋事被罚警示众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30日下午,蔡某某在新昌县七星街道某酒店门口威肋他人人身安全。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 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蔡某某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新昌县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原标题: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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