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吴钢 王樟林 徐乐安
临近春节,为进一步做好辖区“一老一小”易受伤害群体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老少”群体文明出行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1月16日至17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镜岭镇幼儿园、小泉溪村等地,给“一老一小”群体开展大型主题交通安全宣教活动。

在镜岭镇幼儿园,交警通过PPT事故案例讲解、正确乘坐电瓶车的示范、佩戴安全头盔的演示等方式,结合同学们日常出行的特点,通俗易懂地一一讲解让小朋友们记在心里。活动中,还带领小朋友们学习了交通指挥手势,了解并乘坐交警铁骑。
在镜岭镇小泉溪村,交警将骑电瓶车出行时不戴安全头盔、闯手机、酒驾等显见性交通违法,用小品的形式进行了演绎,作通俗易懂的方言,普及常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其注意事项,讲解如何安全过马路、如何提高夜间出行安全、如何安全骑乘电动车、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和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常识和安全知识,让大家知道怎么“被看见”才能拥有“大安全”。

下一步,新昌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深入推进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切实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辖区每个角落、每个群体,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文明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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