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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行政处罚 [打印本页]

作者: 草原风    时间: 2025-3-8 13:09
标题: 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5日晚,俞某某伙同他人在新昌县城南乡某村实施盗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俞某煜行政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新昌县拘留所执行。

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11月5日晚上,丁某某伙同他人在新昌县城南乡某村实施盗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丁某泽行政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新昌县拘留所执行。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5日晚上,董某某伙同他人在新昌县城南乡某村实施盗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董某峰行政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新昌县拘留所执行。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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