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陈某刷单的异常行为很快引起了平台的注意,经过调查,陈某与商家利用虚假交易套现红包的违法行为浮出水面。最终,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至案发,陈某通过上述方式骗取了红包十七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八万六千余元。
近日,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某诈骗案,新昌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检|察|官|提|醒
保持警惕,提高法律意识。在网购过程中,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轻信所谓的“红包抵扣”“优惠活动”等信息,尤其是涉及货款支付和红包提现时,更要多加核实,切勿以身试法,若涉嫌诈骗罪等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保护个人信息,遇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不要随意泄露自己的平台账号、密码等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如果发现有可疑的交易行为或账户异常,应立即联系平台客服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诚信守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因贪图小利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才是真正的“生财之道”,才能心安理得,长久安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