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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最新补贴大盘点,看看你能领多少? [打印本页]

作者: 遇见远方    时间: 2025-4-23 13:44
标题: 最新补贴大盘点,看看你能领多少?
最新补贴大盘点
如何申领?
     浙江的小伙伴们注意啦!一大波补贴来袭,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你是准备买车、换家电,还是自主创业、投身农业,都可能有机会申领到丰厚补贴。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消费品以旧换新补
(一)汽车相关补贴

1. 老旧车辆报废更新补贴

◦ 补贴范围和标准: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特定时间前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置符合要求的新车,可获得一次性定额补贴。具体来说,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0000元;报废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000元。需注意,补贴申请人名下报废机动车应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补贴申领期间,新购车辆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报废乘用车必须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获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

◦ 补贴申领程序:拟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要在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浙江省以旧换新小程序“浙里焕新·汽车以旧换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购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相关证明材料需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在收到申请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会同公安部门进行审核,税务部门做好机动车销售发票管理工作。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会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消费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

2.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 补贴范围和标准: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置新乘用车的,根据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新车价格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8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0000元;价格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2000元;价格在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3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000元 。消费者名下报废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间未达到国家报废更新要求的,也可参照执行。补贴申请人名下旧机动车应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旧车转让或报废、新车发票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新车登记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期间,且新购车辆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 补贴申领程序:补贴申请人需在2026年1月10日前登录小程序“浙里焕新·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会同公安部门进行审核,税务部门做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管理工作。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会在15个工作日之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消费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

(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1. 补贴范围和标准:自相关细则印发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可获得新车实际销售价格4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新车价格以在我省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且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2. 补贴申领流程:各地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补贴拨付形式、兑现流程等具体操作细则。参加活动的销售单位要对消费者信息进行初核,做好报废旧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的信息登记,并分别交至相关回收单位做好处理。销售单位凭销售明细清单、购车发票、车主身份证原件照片等补贴申领材料,定期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核销补贴,各地要加快对参与活动车辆的核销拨付进度,减轻销售单位负担。

(三)家电消费补贴

虽然目前暂未找到家电消费补贴的详细细则,但从整体政策导向来看,后续极有可能出台相应的补贴措施来促进家电消费,大家可持续关注相关信息。
就业创业补贴
     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浙江设立了就业补助资金,为个人和单位提供多项补贴支持。

(一)职业培训补贴

1. 就业技能培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可获得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含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

2. 创业培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和在校大学生到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3. 岗位技能培训: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录用的六类人员,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含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另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证书的,同样给予补贴。

4. 项目制培训:各级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制方式,向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服务,对国家和省重大改革中的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职业培训补贴(含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试点发放的职业培训补贴) ,从2024年1月1日起计算享受次数,且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获得高等级证书并已领取补贴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二)就业见习补贴

1. 补贴人员范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 - 24岁登记失业青年。

2. 补贴内容:补贴期限按实际见习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对吸纳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基本生活费的见习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基本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还有工伤保险费或综合商业保险费,对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购买综合商业保险的,给予保险费补贴,若由政府统一购买综合商业保险的,不再给予补贴 ;以及指导管理费,对安排带教师资或专业人员对见习人员提供指导和管理的见习单位,可给予指导管理费补贴。

(三)一次性求职补贴

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一方为持证残疾人)、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或属于孤儿、持证残疾人,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可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

(四)创业补贴

1. 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满6个月的,以及农民工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获一次性创业补贴 。另外,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该项补贴与一次性创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2.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重点人群创业,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

3.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重点人群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五)社会保险补贴

1.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以及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可获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缴纳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费的2/3 ,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

2.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以及从事灵活就业、并按规定以个人身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可获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三费之和,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费的2/3,核定补贴的缴纳基数不超过全省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 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期限内的,给予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为企业为家政服务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三费之和的50%,不包括家政服务员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4. 一次性创业社会保险补贴:重点人群创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不超过5000元 。

5. 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在职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产假政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补贴标准为企业为女职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三费之和的50%,不包括女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六)岗位补贴

1. 公益性岗位补贴: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可获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给予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 。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到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申领每年1万元的就业岗位补贴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为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浙江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

(一)补贴机具范围和资质

1. 补贴机具范围:中央补贴范围从全国农机补贴范围中选取,共设22大类48小类134品目,优先保障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等领域所需机具;省级补贴范围从暂未列入中央补贴范围的产品中选取,设13品目 ,重点保障农机创新产品、特色产业发展机具需求,同时开展省级“先行先试”农机新产品补贴 。

2. 补贴机具资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应在全国补贴范围内(中央农机创新产品除外),且具备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并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其中之一资质;省级财政资金补贴机具应在省级补贴范围(“先行先试”补贴除外)内,具备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或获得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资质 。

(二)补贴对象、标准及限额

1.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2. 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对购置同一档次的机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额根据同类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中央和省级补贴产品补贴额测算比例一般不超过30% ,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国家最高补贴额,非通用类同周边省份相衔接,同时开展优机优补,对部分产品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对保有量过多、技术落后的机具降低补贴额测算比例 。

3. 补贴限额:购机者年度内可享受省级以上补贴资金实行总额限制,个人不超过3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150万元,省级以上示范性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不超过200万元 。

(三)补贴资金与操作程序

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操作程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购机者对申请资料等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并承担责任,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

     这么多补贴政策,总有一款适合你!赶紧对照自身情况,看看能申领哪些补贴,抓住政策红利,让生活更上一层楼。如果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咨询相关部门哦 。

作者: 肚子咕噜叫    时间: 2025-4-23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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