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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昌一人被行政处罚!并罚款250元,只因开车干了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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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方小十八
时间:
2025-5-5 09:24
标题:
新昌一人被行政处罚!并罚款250元,只因开车干了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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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梁某某于2025年4月10日在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回山镇樟花村道路边实施了车辆装载物掉落造成公路路面污染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佰伍拾元整(¥250.00)。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原标题: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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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5 09:34
罚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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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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