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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案释法丨“取现”掮客当不得,掩隐犯罪终获刑 [打印本页]

作者: 行道树    时间: 2025-5-24 09:42
标题: 以案释法丨“取现”掮客当不得,掩隐犯罪终获刑
“无笔试免面试,有网就能工作!只要按照指示点点手机、跑跑腿,帮忙卖U币并取现,就可以获得至少5%的佣金!”你心动了吗!当这样一份低投入高回报的工作邀请出现在求职心切的唐某面前,虽然心有疑虑,但为赚取高额佣金,他仍旧踏上了一条违法犯罪之路……

2024年7月,唐某收到了一个陌生微信的好友申请,对方自称“山丘”并告知唐某其需要干活的人手,问唐某是否有意向工作,工作内容非常简单,只要按照指示充当U商卖U币并对接客户取现,就可以赚取至少5%的佣金。唐某此时正手头吃紧,心想真是“天无绝人之路”,绝不能错过此等良机!于是唐某欣然接受了“山丘”提供的工作,“山丘”等人随即对其进行了“入职培训”,告知其如何卖U币、如何对接客户取现以及交易的“专业话术”等。

唐某因对U币一无所知,心生疑虑,经一番打探后更是发觉“山丘”等人可能在做违法犯罪的事,开始担心自己受到牵连,但为了能赚快钱并抱有侥幸心理,唐某自我安慰道“这些钱也不是我搞来的,我只是帮着上家洗了一下钱,取来的现金我也是交给上家的,我只是听听指示跑个腿赚个好处费,应该没事的”,一番“自我催眠”后,唐某选择继续干下去。

(图片来自网络)

几日后,唐某接到“山丘”的指示,安排其在新昌与客户汤某见面交易。夏日炎炎,唐某身穿长袖、头戴面罩,秘密来到“山丘”指定的位置,通过“专业”的话术向汤某表明自己的U商身份,让汤某安心交易,在“山丘”给汤某的虚拟币账户转账27510“U”后,唐某将汤某的20万元现金取走,随后将该现金交给了上家“山丘”并取得了事先说好的佣金1300元。

次日,汤某发现虚拟币账户的资金无法提取交易,便报警求助。经查,“山丘”系犯罪分子并利用网站开设虚假虚拟币账户,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唐某帮助转移的20万元系汤某被诈骗的资金。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唐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赔偿被害人汤某55000元并取得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

近日,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新昌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
U币作为虚拟货币,拥有匿名性与便捷性,然而,不法分子也瞄准这一特性,催生出“线上联络+虚假投资+线下取现换U币”的新型诈骗套路。广大群众需常怀警惕之心,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寻找工作要通过正当的渠道和途径,不轻信网络上低投入高回报的工作邀请,切莫贪图不劳而获或少劳多得,为获得好处费、佣金等帮助“取现”犯罪所得,非但不能赚钱,还会因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受到法律的制裁,切莫因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只会得不偿失。

来源:新昌检察


作者: 萧公子的论调    时间: 2025-5-24 11:23
因小失大
作者: 我等你    时间: 2025-5-24 13:39
这钱还要唐某自己承担啊  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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