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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引以为戒!新昌陈某某因犯下这事,被行政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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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积极的向上
时间:
2025-6-21 10:55
标题:
引以为戒!新昌陈某某因犯下这事,被行政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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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21 10:55 上传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6月15日,陈某某在新昌某地实施盗窃,陈某某的行为属于一般情节。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一) 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陈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新昌县拘留所执行。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原标题:行政处罚
作者:
半醉
时间:
2025-6-21 10:59
该罚
作者:
生椰拿铁
时间:
2025-6-21 14:57
好的知道了
作者:
兔叽姐姐
时间:
2025-6-21 14:58
这年头还盗窃
作者:
知足就是幸福
时间:
2025-6-21 14:58
偷了些啥
作者:
故乡的风景
时间:
2025-6-21 14:58
有胳膊有腿还小偷小摸
作者:
凤鸣朝阳
时间:
2025-6-21 14:58
罚得好
作者:
静夜春水
时间:
2025-6-21 14:58
才3天
作者:
史珍香
时间:
2025-6-21 15:05
偷西瓜杨梅很多的乡下,
作者:
疾风亦有归途
时间:
2025-6-21 15:05
不能盗窃,应该自力更生
作者:
人生若如见
时间:
2025-6-21 15:05
该溜子
作者:
甜蜜的味道
时间:
2025-6-21 15:06
知道了
作者:
混元太极门
时间:
2025-6-21 15:07
应该多罚几天
作者:
一碗姜汤
时间:
2025-6-21 15:07
小偷倒是抓得快
作者:
老佛孙
时间:
2025-6-21 15:56
偷了什么也不说清楚
作者:
李123456
时间:
2025-6-21 20:56
春东鸡毛又进去了。
作者:
树常青
时间:
2025-6-22 00:05
处罚太轻了,惩罚的他从此收手,永不敢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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