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2家商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王东坤经营的胡萝卜
(一)抽检基本情况
王东坤经营的胡萝卜,甲拌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6月16日向王东坤直接送达了编号为DX202518230、DX202518437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新昌县欧洋副食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欧洋副食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8月15日向新昌县欧洋副食店(个体工商户)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51094428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
来源: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