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昌县农水循环农业产业园(一期)已由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411-330624-04-01-13068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昌县农水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温州市金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昌县农水循环农业产业园(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 8789.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584.5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万吨食用菌工厂化生产项目(包含食用菌工厂化发酵车间,车间拟建设三个一二三次发酵的发菌房,食用菌工厂化的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新昌县回山镇上下宅村。
2.2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生产车间等相关配套设施等,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542.2112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来源:新昌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