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山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基本信息表2511-330624-04-01-59396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新昌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新昌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绍兴卓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 。
2.2 投资估算: 19000万元 。
2.3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磕下村龙山水厂内,按照《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新建6万吨/天的常规处理工艺,以及12万吨/天的深度处理工艺。项目总投资约19000万,其中建安投资约14000万。
2.4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造价控制、设计变更修改等以及本项目开始直至本项目交付使用的所有图纸以及施工阶段的设计交底、现场技术服务、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招标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等服务和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单位的技术衔接、配合等 。
2.5 设计服务期限:80日历天。
来源:新昌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