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办发[2020]1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新昌县羽林街道大明市区块2026-1号地块、2026-2号地块土地征收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新昌县羽林街道大明市区块2026-1号地块、2026-2号地块土地征收项目社会风险评估
2.评估主体
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项目概要
因新昌县人民政府实施羽林街道大明市区块2026-1号地块、2026-2号地块建设需要,需征收羽林街道王山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156公顷、大明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62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您是否支持本土地征收事项;(2)本土地征收过程中,您最关注哪些方面;(3)本土地征收对您的生活影响如何;(4)本土地征收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5)对本土地征收,您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1.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于2026年1月27日止。
2.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主体反馈,由评估机构统一收集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0575-86060052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三花路2号
2.评估机构:浙江博慧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575-87006001
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
来源: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