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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昌人,2026年电费发票新调整,不增费但开票方式变啦! [打印本页]

作者: 不喝可乐的鱼    时间: 2026-1-30 16:07
标题: @新昌人,2026年电费发票新调整,不增费但开票方式变啦!
关于电费增值税发票调整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电力客户: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第六条规定,随电费代征的政府性基金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为落实国家法律规定,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自2026年1月电费账期起,电费发票中的电费、政府性基金拆分为两个项目,对应税率栏标准分别为13%、不征税。其中,对于一般纳税人用户,电费、政府性基金应分别开票,电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府性基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此次调整仅为开票方式的改变,不会增加您的电费总金额。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我们的工作人员或拨打服务热线。
详情请咨询当地营业厅:
供电营业厅
联系电话
中心营业厅
0575-86016513
羽林供电区域
0575-88398771
南明供电区域
0575-88398772
澄潭供电区域
0575-88398773
大市聚供电所区域
0575-88398774
儒岙供电所区域
0575-88398775
特此公告
国网新昌县供电公司

来源:国网新昌县供电公司

原标题:关于电费增值税发票调整的温馨提示

作者: 豚鼠叠叠乐    时间: 2026-1-30 16:31
知道了
作者: 比你过得好    时间: 2026-2-1 09:04
稀里糊涂
作者: 旧故里风起    时间: 2026-2-1 09:05
电话收藏了,下次能用
作者: 达达的麻麻    时间: 2026-2-1 09:06
不是公交的,没啥用
作者: 这就是命    时间: 2026-2-1 09:07
谢谢告知了
作者: 顾城先森    时间: 2026-2-1 09:08
政府性基金不征税
作者: 新昌你建哥    时间: 2026-2-1 09:09
总金额没变,也算是好事一桩
作者: 她家的霍少    时间: 2026-2-1 09:10
这个不错,分开开票,方便用户
作者: 小天龙    时间: 2026-2-1 09:35
很好
作者: 天空下雪    时间: 2026-2-1 09:41
只要不涨价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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