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信息港

标题: 百日攻坚 | 严查无人机“黑飞”,守护空域安全! [打印本页]

作者: 阿色彩    时间: 2026-2-2 09:17
标题: 百日攻坚 | 严查无人机“黑飞”,守护空域安全!
如今
无人机已走进大众生活
成为摄影创作、休闲娱乐的热门工具
但随之而来的“黑飞”乱象却暗藏巨大风险
近期,新昌县公安局深入推进
岁末年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查处了3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

案例一
摄影爱好者刘某为拍摄云海照片,在未向有关机构报备审批的情况下,不顾原本微型、轻型无人机120米的法定适飞高度上限,违规飞行至1500米。这不仅违反空域管理规定,更对该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徐某在日常飞行拍摄中,在未向有关机构报备审批的情况下,不顾原本微型、轻型无人机120米的法定适飞高度上限,多次违规飞行超400米。目前,违法行为人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王某,因出于好奇心测试无人机性能,在未经任何报备审批的情况下,操控无人机至1320米高度。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别注意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首次明确将无人机“黑飞”列为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

并大幅提高处罚力度

这意味着无人机“黑飞”行为

可能被拘留



权威法条

核心法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法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六条明确无人机“黑飞”处罚)

  2026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
[违规飞行、升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升空物体;飞行、升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升空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空域安全关乎你我
只有依法合规飞行
才能让无人机真正成为生活中的“好帮手”
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防线!

来源:巡特警大队


作者: 喵爪碰碰杯    时间: 2026-2-2 09:58
支持
作者: 月落乌啼    时间: 2026-2-2 11:44
申请报备,你到是通过啊。申请几十次。没一次过的。
作者: @傻傻@    时间: 2026-2-2 16:32
查了一圈,发现适用法律不适当,引用法律无明确规定非机场非禁飞区的限制。
作者: 吼不住    时间: 2026-2-2 16:36
月落乌啼 发表于 2026-02-02 11:44
申请报备,你到是通过啊。申请几十次。没一次过的。

投诉12345浙里办可以吗
作者: 乡愁永难忘    时间: 2026-2-2 16:46
堵上嘴巴,蒙上眼睛,
作者: 月落乌啼    时间: 2026-2-3 09:18
吼不住 发表于 2026-2-2 16:36
投诉12345浙里办可以吗

屌用没有。UOM不归浙里办管。
作者: zj_ccy    时间: 2026-2-3 09:26





欢迎光临 新昌信息港 (https://www.zjxc.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