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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拘留10日!事发新昌真迢村某地,唐某某再次被抓 [打印本页]

作者: 墨染书灯    时间: 2026-4-11 09:52
标题: 拘留10日!事发新昌真迢村某地,唐某某再次被抓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13日13时03分左右,唐某明驾驶一辆车,途经新昌县合赋线0Km+500M真迢村路段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证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另查明:2024年04月12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两年内)等违法行为,被新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唐某明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唐某明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唐某明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违法行为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由本局送新昌县拘留所执行。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原标题:行政处罚
作者: 李彬彬    时间: 2026-4-11 10:38
作死啊
作者: 小陈…    时间: 2026-4-11 11:48
那地方也有查酒驾的啊
作者: 山高任鱼游    时间: 2026-4-11 13:02
罪加一等古
作者: 天姥锐评    时间: 2026-4-11 14:57
按危险驾驶罪处理
作者: 大象先生    时间: 2026-4-11 15:32
好了 以后都骑电瓶车吧
作者: 睡午觉的猫    时间: 2026-4-11 15:33
胆子是真大啊
作者: 气泡橘汁    时间: 2026-4-11 15:34
真的是要出了事才长记性吗
作者: 派大星的    时间: 2026-4-11 15:35
不长记性 活该
作者: 拜拜肉肉    时间: 2026-4-11 15:36
有的人是真的不长记性啦
作者: 金弯弯    时间: 2026-4-11 15:37
搞不懂这些人怎么想的啦,都被抓一次了,还敢这样
作者: 残留的香水味    时间: 2026-4-11 15:38
这路上被抓也是倒霉
作者: 漫想时光    时间: 2026-4-12 11:20
两次酒驾应该要吊销驾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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