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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一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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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达一号
时间:
2026-4-15 19:50
标题:
新昌县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一批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新昌县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新昌县内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新昌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新昌县的港澳台居民、在绍兴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在绍兴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四)在新昌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通过就读高校组织的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
(五)无犯罪记录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确认点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六)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至5月6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进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同时,申请人务必加入新昌县教资认定钉钉群,群号:120330004197。
本次认定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网报时须根据个人情况上传相应资料(仅PDF格式,详见附件2)。逾期未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资格。
(二)政策咨询
4月20日至5月9日(工作日)为政策咨询日。申请人如有疑问,可向相应确认点咨询,咨询电话:0575-86336119。
(三)体检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统一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审核认定及领取证书
5月14日认定机构确认点审核完材料,明确受理意见。申请认定通过者可选择在现场领取(新昌县教师进修学校)或快递(邮寄)领取。
附件1: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2:电子材料提交清单.wps
附件3:体检注意事项及具体安排.docx
附件4-1: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4-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4月14日
来源:新昌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
西瓜中间那勺
时间:
2026-4-16 09:27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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