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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样才合理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情绪闹闹    时间: 2026-4-16 18:11
标题: 这样才合理


作者: 任意门    时间: 2026-4-16 18:25
2026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该解释第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差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不满一千万元、差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差额巨大’、‘差额特别巨大’。”在此之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追诉的要求是,数额在30万元以上,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从30万元直接提升至300万,入罪门槛提高10倍。该解释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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