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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流浪狗 [打印本页]

作者: 冬瓜    时间: 2026-4-21 07:31
标题: 流浪狗
早上来鼓山公园爬个山,路上突然串出4.5只狗,也没带项圈旁边也没人,万一咬人就不好了,有主狗的话你也不能这样溜啊!



作者: 长城下平凡人    时间: 2026-4-21 08:36
都是流浪狗
作者: 放风筝的人呀    时间: 2026-4-21 08:37
应该严打遛狗!!!这种没有牵绳的一律扑杀!!
作者: 小情绪闹闹    时间: 2026-4-21 08:49
从2026年1月1日起,全国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正式生效,为不文明养犬行为划下了“红线”,处罚力度全面升级。

· 遛狗不拴绳: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 1000元以下罚款。
· 违规养烈性犬: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或致动物伤害他人的,处 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10日拘留。
· 致人伤害: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 1000元以下罚款。
作者: 吼不住    时间: 2026-4-21 16:19
养肥了,冬天吃狗肉
作者: 冬瓜    时间: 2026-4-21 17:11
吼不住 发表于 2026-04-21 16:19
养肥了,冬天吃狗肉

现在来抓去吃吧,现在也可以吃
作者: 冬瓜    时间: 2026-4-21 17:11
小情绪闹闹 发表于 2026-04-21 08:49
从2026年1月1日起,全国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正式生效,为不文明养犬行为划下了“红线”,处罚力度全面升级。

· 遛狗不拴绳: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 1000元以下罚款。
· 违规养烈性犬: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或致动物伤害他人的,处 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10日拘留。
· 致人伤害: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 1000元以下罚款。

有啥用呢,执法工作不到位的
作者: wlc001    时间: 2026-4-21 19:51
新昌到处都是狗,这个具体的工作怎么没有部门管?为老百姓办点实事吧
作者: 正宗山里农民    时间: 2026-4-21 22:08
这是好事呀,喜欢打狗的。可以去拿棍子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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