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用地报批相关要求,现对2026年4月15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新征补[2026]-16-01号、02号)、(新征补案[2026]-16-01号、02号)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新昌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9日
关于撤销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新昌县羽林街道大明市区块2026-6号地块)的公告
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用地报批相关要求,现对2026年4月15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新征补[2026]-17-01号、02号、03号)、(新征补案[2026]-17-01号、02号、03号)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新昌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9日
来源:新昌县人民政府
原标题:关于撤销征地补偿安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