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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教不改!新昌一男子多次实施盗窃,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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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5-27 12:41

正文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3月27日20时许,刘某理在新昌县澄潭街道多次实施盗窃,2024年4月24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对刘某理作出不起诉决定,2024年5月14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检查意 ...

回复

石城小荷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4-5-28 10:16:00
为什么不说明不起诉理由?行为人认罪认罚认错态度,是否积极退赔受害人财物?有没有得到财物失窃人的谅解……?
山高任鱼游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4-5-28 10:04:04
害人害己
三猪一狼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4-5-28 08:43:46
石城闲客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4-5-27 21:12:26
手长必被抓
黄沙岙来自:江苏省 发表于 2024-5-27 18:52:35
小情绪闹闹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4-5-27 18:31:20
惯犯应该戴脚环。
小小一百姓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4-5-27 16:08:14
自相矛盾,一会说情节较重,一会儿又说不起诉,还是治安拘留
白帽子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4-5-27 14:54:50

其实关着么浪费国家粮食,放出来么就偷,这种人无解。
故乡的风景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4-5-27 13:42:58
人生若如见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4-5-27 13:42:21
真是个败类
静夜春水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4-5-27 13:42:00
家里人不教,社会会教
甜蜜的味道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4-5-27 13:40:58
还不如一直关着

点评

其实关着么浪费国家粮食,放出来么就偷,这种人无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5-27 14:54
半醉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4-5-27 13:40:42
社会的败类
凤鸣朝阳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4-5-27 13:38:01
必须严惩!
知足就是幸福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4-5-27 13:37:55
一碗姜汤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4-5-27 13:37:49
偷了什么东西啊
疾风亦有归途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4-5-27 13:37:49
才关十四天
兔叽姐姐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4-5-27 13:37:47
必须要好好教育
混元太极门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4-5-27 13:37:45
屡教不改,坏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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