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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这拆迁,我第一签字,国家为了全民改革住房环境,很不错 |
拆迁是好的,社会在进步,破房旧房必须改造,为民造福。 |
再好是有钱有势喜欢的都给拆了。 |
雨中的哭泣 发表于 2024-11-14 09:36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城镇化必定会产生,贫富加剧,牵涉各种矛盾,否则,只能回到六,七十年代…… |
天涯何处 发表于 2024-11-13 20:09 代代相传,土地是国有的,上面有需要,不可能相传,再说,越老越破,下一代也不愿意住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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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的哭泣 发表于 2024-11-14 09:31 你谈到珠海就论人的黑暗面,你又瞎扯什么 |
雨中的哭泣 发表于 2024-11-14 09:36 这些变化改进来的都是一桩桩雪淋淋事件促使的 |
山高任鱼游 发表于 2024-11-13 18:32 亏你还是老同志,在座的都没有记忆力吗?这不是个案,你细细回想一下,为什么汽油不能桶装卖,而有实名制,为什么煤气要凭户口和实名制?为什么公交车驾驶位都装护栏,为什么医院,中小学要加强安保。为什么地铁高铁实名制并进行安检。以前什么都可以带 |
门无债主 发表于 2024-11-13 19:42 经历过多次拆迁,有时候签的协议是用不正当手段的,有时候是叫你没文化,你们不懂的老人家里也没有什么文化,年轻人这个时候叫你亲下,这种情况是有的,因为工作组就是为了自己的业绩为了自己效率,不管你死活 |
复泡沫 发表于 2024-11-13 19:49 你也无脑,依据**,民法,民典法行使权利与征收协商谈判。是犯罪分子? |
灵魂摆渡人 发表于 2024-11-13 21:42 不能牵涉无辜 |
山高任鱼游 发表于 2024-11-13 18:28 可代代相传的有天有地的房子,拆了去住鸡窝鸟笼,有多少人愿意。 |
依你那犯罪分子不用抓了,得供起来 |
签了协议还反悔?那还不如当时不签来得干脆,那时不签到有些合理诉求还可谈下。 |
第一集 发表于 2024-11-12 15:48 可能 |
35人,个案,不能同日而语 |
雨中的哭泣 发表于 2024-11-13 18:12 钉子户毕竟是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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