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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姥苍狼 发表于 2025-5-18 10:54 你家墙壁允许别人依靠,搭建吗? |
正宗山里农民 发表于 2025-05-19 17:03 第一次警察,社区,街道来的时候就说理论上,平台属于楼上。即便有买卖,无效!你是楼下咖啡老板亲朋呢?还是五星街道人员?还是躲后面房东代言人? |
一刀两断 发表于 2025-05-16 10:19 这边交付20年了,您那边听说楼下房东还是租户跟我有矛盾过呀?社区跟街道都可以证明 |
正宗山里农民 发表于 2025-05-19 17:03 人家说和气生财,就这样的逻辑,强盗们能发财??都要打水漂!! |
正宗山里农民 发表于 2025-05-19 17:03 发这里就是想新昌多点人知道啊 |
人家** |
礼让须有度 发表于 2025-5-19 11:10 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要网友站队,说话却吞吞吐吐。 |
打给省巡察组 |
新征程 发表于 2025-05-18 12:08 就是强盗啦?一家子不讲道理,过年连个未成年的娃娃都参与进来不讲道理,上梁不正下梁歪,就算是自己造的房子都不应该这样啊 |
正宗山里农民 发表于 2025-05-18 08:57 强盗一样的逻辑,搭我家墙上还有理了,你问问他为什么收到责令拆除决定书 |
看不懂 |
天姥苍狼 发表于 2025-5-18 10:54 隔壁人家怎么会没影响,嘈杂,安全,隐私……… |
老佛孙 发表于 2025-5-18 09:00 对的,新昌普遍现象,开发商也是把这当卖点,标高房价,问题很复杂,不过像这样打穿楼板是属于非法改建了…… |
正宗山里农民 发表于 2025-5-18 08:57 问题是也不是他的,明白吗? |
靠在别人墙壁确实不讲道理, |
看着不影响别人的啊?是红眼病导致的吧 |
其实每个小区街面都有商业房的设计,每个商业房都有同样的平台,面积还不小,基本都是楼上的住户在利用,在搭阳光房。性质上应该属于公共面积,楼上只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不用白不用摆了。 |
礼让须有度 发表于 2025-5-16 19:20 产权不是你的,人家想变成什么的是人家的事情。你只能主张采光之类的权利。 |
起诉就有效了。时间**长一点,需要半年以上才开庭。 |
楼主三楼,隔壁的露台(露台下原为两层店面房)被人打穿楼板,架了楼梯搭了阳光棚。 这样言简意赅不知看懂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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